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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AD 0001 S-2017 肉糜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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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AD 0001 S-2017 肉糜制品 2017 肉糜 制品
艾狄士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艾狄士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HAD 0001S-2017代替 Q/BAEE 0001S-2014肉糜制品2017-05-27发布2017-06-08实施艾狄士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本标准要求主要参考 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DB 31/2016-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理肉制品和调理水产品进行制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Q/BAEE 0001S-2014畜肉切片及肉糜制品。本标准与 Q/BAEE 0001S-201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畜肉切片及肉糜制品修改为肉糜制品;修改 1 范围和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由艾狄士(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文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AEE 0001S-2011;Q/BAEE 0001S-2014。ISHQBQ/SHAD 0001S-2017肉糜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糜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及其他(包装与标识、冷链控制、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添加调味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或食用盐,经配料、搅拌、(灌肠)成型、冷冻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销售,需烹饪后食用的肉饼类及肉肠类肉糜制品(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肉糜制品: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添加调味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或食用盐,经配料、搅拌、(灌肠)成型、冷冻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销售,需烹饪后食用的非即食食品。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应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消费者营养与健康的物质。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组织形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裹浆或调味料均匀分布。取适量试样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组织形态、色泽和有无杂质情况。按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明的食用方法进行熟制后嗅闻和品尝,检查其气味和滋味。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与滋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杂质外表及内部均无肉眼可见杂质。4.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对肉制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污染物限量项 目单位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GB 5009.121SHQBQ/SHAD 0001S-2017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测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010000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4.5 食品添加剂4.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T 20940 和 GB 14881 的规定。6其他6.1 包装与标识6.1.1 预包装产品标签除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外,还应标示非即食等提示信息及烹调方法等内容。6.1.2 作为散装食品销售或供应的产品,容器、外包装上除法律规定标注内容外,还应标示产品包装(或拆除外包装冷藏产品的分装)日期和保质期,以及标示非即食等提示信息及烹调方法等内容。6.2 冷链控制6.2.1 冷冻产品应在-18及以下贮存,并不得与有异味物品混贮;在-15及以下运输、销售,运输工具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冷冻产品禁止拆除外包装后分装销售。6.2.2 冷藏产品应在 4及以下贮存,并不得与有异味物品混贮;在 7及以下运输、销售,运输工具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产品中心温度应在 10及以下。6.2.3 装货前车辆厢体温度应降至 10及以下。6.3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冷冻产品在-18及以下贮存产品保质期为 12-18 个月;冷藏产品在-4及以下贮存产品保质期为 5-10天。详见产品外包装或标签。2SHQBQ/SHAD 0001S-2017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肉糜制品(Q/SHAD 0001S-2017)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艾狄士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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