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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GSW 0010 S-2021 复合红(黑)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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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GSW 0010 S-2021 复合红黑糖 2021 复合
备案号:QB64/0111S-2021Q/QGSW宁 夏 杞 果 兄 弟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QGSW 0010S2021复合红(黑)糖2021-03-23 发布2021-03-23 实施宁 夏 杞 果 兄 弟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发 布Q/QGSW 0010S2021I前言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参照GB 1310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杞果兄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杞果兄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永成、刘清华。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QGSW 0010S20211复合红(黑)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红(黑)糖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糖或黑糖为主要原料,加入生姜粉、红枣粉、枸杞粉、山楂粉、桂圆粉、阿胶、玫瑰花等一种或多种辅料,经清理、拼配、混合、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姜母红(黑)糖、大枣红(黑)糖、枸杞红(黑)糖、阿胶红(黑)糖、玫瑰红(黑)糖、老姜大枣红(黑)糖、桂圆红(黑)糖、桂圆枸杞红(黑)糖等不同品种的复合红(黑)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红糖或黑糖应符合 GB 13104 要求。3.1.2生姜粉、红枣粉、枸杞粉、山楂粉、桂圆粉、阿胶、玫瑰花等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各品种复合红(黑)糖应有的色泽,色泽正常滋味气味具有各品种复合红(黑)糖应有的滋味与气味,产品及其水溶液应味甜,无异味组织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外观形状,无潮解,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Q/QGSW 0010S20212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0.0总糖(以葡萄糖计)/(%)75.0铅(以Pb计)/(mg/kg)0.4总砷(以As计)/(mg/kg)0.43.4生物指标生物指标应符合 GB 13104的规定。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检验用感官方法。6.2水分按 GB 5009.3 中规定方法检验。6.3总糖按 GB 5009.8 规定方法检验。6.4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检验。6.5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方法检验6.6生物指标按 GB 13104 规定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以同一班次同一次投料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1kg 进行检验。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7.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Q/QGSW 0010S20213e)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8.2.2外包装应符合有关规定,每件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运输运输车辆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搬运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摔。8.4贮存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以上,离墙壁20以上。常温条件下贮存,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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