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RDSW
0014
S-2019
枸杞酵素粉
2019
枸杞
酵素
备案号:QB64/0205S-2019 Q/RDSW 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RDSW 0014S2019 枸杞酵素粉枸杞酵素粉 2019-05-23 发布 2019-05-23 实施 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卫生指标是参照 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污染限量、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确定。本标准由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鹏、李秀珍。本标准有效期五年。枸杞酵素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枸杞酵素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及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酵素清汁、酵素渣为原料经过烘干或喷雾干燥,研磨制作而成的粉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Q/TRGQ 0004S2018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5749 要求。其他辅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浅黄色至橙黄色 滋味与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与气味 组织形态 均匀粉末状、无结块、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项目 指标 水分%7 果汁(浆)含量(质量分数)/%10 铅(以 Pb 计),mg/kg 1.0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 大肠菌群,MPN/100g 40 霉菌和酵母,cfu/g 5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4.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及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检验:6.2 水分按 GB5009.3 中第二法检验。6.3 铅按 GB5009.12 规定方法检验。6.4 总砷按 GB5009.11 规定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 批次 以一次投料生产、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方法和数量 每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件。7.3 出厂检验 7.3.1 每批产品须经本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符合标准规定的为合格品,签发合格证,方可入库或出厂销售。7.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水分、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净含量。7.4 型式检验 7.4.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批量生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c)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投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5 判定规则 7.5.1 具有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检验结果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b)在产品的外观等检验项目中,有 1 项不符合要求,而其他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7.5.2 a)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b)单一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c)霉菌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d)砷、铅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e)在外观等检验项目中,有 2 项(含)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8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本产品选择的包装材料为 10g 装铝箔袋,产品规格为 10g/袋。产品包装中应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在使用说明书中标明使用范围、方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内容。8.2 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 GB 20287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雨淋、日晒及高温。气温低于 0是应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轻装轻卸,避免包装破损。严禁与有毒、有害的其他污染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得露天堆放,以防日晒雨淋,避免不良条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