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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FJYC 0004 S-2020 先天膏(软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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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FJYC 0004 S-2020 先天膏软糖 2020 先天 软糖
Q/FJYC 福 建 永 春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JYC 0004S2020 先天膏(软糖)2020-02-10 发布 2020-03-10 实施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发 布 Q/FJYC 0004S2020 I 前 言 本公司生产的先天膏(软糖),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特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中的检验项目、微生物限量、技术指标根据产品特点及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和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制定,其中铅已严于国家标准。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于 2020 年 02 月 10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圣。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C 0004S2020 1 先天膏(软糖)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先天膏(软糖)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麦芽糖浆或葡萄糖浆、植物浸膏(以蛹虫草、黄精、龙眼肉、枸杞、甘草为原料,经前处理、煎煮、过滤、浓缩、混合制得)、白砂糖为原料,添加适量琼脂、果胶、卡拉胶、山梨酸钾,经配料、溶糖、煎煮、浇模成型、冷却脱模、拌油或拌粉、干燥、包装工序制成的软糖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886.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C 0004S2020 2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杞 GB/T 20883 麦芽糖 GB/T 20885 葡萄糖浆 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021 糖果 凝胶糖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 号 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 2009 年第 3 号公告 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2 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3 的要求。3.1.3 葡萄糖浆:应符合 GB/T 20885 的要求。3.1.4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5 果胶:应符合 GB 25533 的要求。3.1.6 琼脂:应符合 GB 1886.239 的要求。3.1.7 卡拉胶:应符合 GB 1886.169 的要。3.1.8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要求。3.1.9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要求。3.1.10 蛹虫草:应符合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和卫生部 2009 年 3 号公告的规定。3.1.11 黄精、龙眼肉、甘草:应分别符合卫法监发200251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应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C 0004S2020 3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形 态 块形较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形,无黏连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器皿中,剥去所有包装材料,检查色泽、形态、组织、滋味、气味和杂质 色 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特征 滋味与口感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 织 略有弹性,有咀嚼性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g/100g)18.0 SB/T 10021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检验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g)10 GB 5009.7 铅(以 Pb 计)/(mg/kg)0.5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3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1.0 GB 5009.28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a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C 0004S2020 4 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 JJF 1070 规定检验。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2 琼脂、果胶和卡拉胶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山梨酸钾按表 2 规定添加。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 在生产线每组批随机抽取 0.2%,或每组批不少于 0.5kg,样品分成两份,1 份检验,1 份留样备查。5.3 检验分类 5.3.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 出厂检验每批必检,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还原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3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的,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或供需双方有质量异议时;c)加工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质量时;d)国家质量监管部门要求时。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 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YC 0004S2020 5 5.4.3 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它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若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6.1 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还应标示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6.2 包装 6.2.1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或 GB 4806.8 的要求;或采用其他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封口严密不漏气。6.2.2 外包装:外包装材料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6.3 运输 6.3.1 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有遮盖,避免日晒雨淋。6.3.2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潮湿的物品混合装运。6.3.3 运输过程中禁止撞击、挤压、抛物。6.4 贮存 6.4.1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潮、防晒,不得接触地面堆放。6.4.2 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有异味物品混合贮存。6.5 保质期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从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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