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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RYY
0002
S-2020
凝胶果冻
2020
凝胶
果冻
江 苏 祈 瑞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QRYY 0002S-2020 凝胶果冻 2020-12-10 发布 2021-01-06 实施 江苏祈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QRYY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0 0 3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1-0 5Q/QRYY 0002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本标准执行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和 GB 192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 的规定。其中,铅的限量设定为“0.4mg/kg”,严于 GB 2762 中果冻的铅限量0.5mg/kg 的规定。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江苏祈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88 号内 3幢 4138 室)委托江苏维尼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 188 号 3 幢)加工。本标准由江苏祈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支晓娜、朱敏、臧永春、冯小深、樊雪姣。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20 年 12 月。J S Q BQ/QRYY 0002S2020 1 凝胶果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凝胶果冻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麦芽糊精、赤藓糖醇、木糖醇、柠檬酸、柠檬酸钠、黄原胶、结冷胶、槐豆胶、三氯蔗糖、柠檬酸钙、山梨酸钾和红茶浓缩液、柠檬浓缩汁或葡萄浓缩汁为原料,经过溶解、调配、灌装、杀菌、冷却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凝胶果冻(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0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酵母菌检验 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pH 值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92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99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J S Q BQ/QRYY 0002S2020 2 3 分类 产品按呈现的风味不同进行分类,分为柠檬红茶味凝胶果冻、葡萄味凝胶果冻。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2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4.1.3 赤藓糖醇应符合GB 26404的规定。4.1.4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4.1.5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4.1.6 柠檬酸钠应符合GB 1886.25的规定。4.1.7 黄原胶应符合GB 1886.41的规定。4.1.8 结冷胶应符合GB 25535的规定。4.1.9 槐豆胶应符合GB 29945的规定。4.1.10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1886.16的规定。4.1.11 柠檬酸钙应符合GB 1903.14的规定。4.1.12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4.1.13 红茶浓缩液应符合GB 17325的规定。4.1.14 柠檬浓缩汁、葡萄浓缩汁应符合GB/T 31121及GB 17325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异常色泽 将内容物倒入白色瓷盘内,在明亮的自然光处肉眼观察色泽及异物,鉴别气味,品尝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蔗糖/(g/100g)0.5 GB 5009.8 质构学指标(10,20)硬度/(N/m2)27009000 附录A 粘附性/(J/m3)400 内聚性 0.20.5 pH 3.24.2 GB 5009.237 J S Q BQ/QRYY 0002S2020 3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0.4 GB 5009.12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0 1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g)20 GB 4789.15 酵母(CFU/g)20 GB 4789.15 a 样品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及GB/T 4789.24执行。4.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4.5.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应分别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5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质构学指标、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 型式检验 6.3.1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原料、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6.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4 章除 4.1 外的全部技术要求。J S Q BQ/QRYY 0002S2020 4 6.4 组批与抽样 6.4.1 以同一天生产的同规格产品为一批次。6.4.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3 个最小销售包装单位的样本。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5 个最小销售包装单位的样本,作为检验与备用样本(用于净含量检验的样本另计)。6.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产品指标均合格,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合格。若有三项以上(含三项)不符合本标准,直接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项目中有 1 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中,若产品指标若有不超过两项(含两项,不包括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GB 19299规定,并标注推荐食用方法。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GB/T 28118的规定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7.3 运输 运输途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激烈的机械撞击。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7.4 贮存 产品适宜常温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严防阳光直射,防止暴晒、冷冻,不得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物品,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堆放在一起。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6个月。J S Q BQ/QRYY 0002S2020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质构学指标的检验方法 A.1 仪器设备 A.1.1 检测杯(内径 40mm,高 15mm 圆皿)A.1.2 BrookfieldCT3 质构仪、Stable Micro Systems TA-XTplusC 质构仪或其他同等性能的质构仪:树脂柱塞测试探头(直径 20mm,高度 8mm)A.1.3 美工刀 A.1.4 恒温恒湿箱 A.1.5 数显式温度计 A.2 测定方法 A.2.1 样品制备 A.2.1.1 取 8 份待测样品,撕开样品封口膜,倒扣样品检测杯于样品中间部位,用美工刀围绕检测杯外沿轻划一周,外围轻划四刀呈十字状,按住检测杯底部将样品翻转,周围多余样品自然滑落、舍去,用美工刀沿检测杯上沿将多余样品削去。A.2.1.2 将样品分成两组(每组 4 杯样品)记作 A、B 组,每组中随机选择一杯样品插入一只数显式温度计;将 A 组样品放入 10恒温恒湿箱、B 组样品放入 20恒温恒湿箱中,检测杯在恒温恒湿箱中的位置应尽可能相近,观察温度计数值,达温后恒温至少 30 分钟后可开始检测。A.2.2 样品检测 A.2.2.1 打开质构仪预热(约 15 分钟),选择 TPA 模式,设置样品检测相关参数(压缩速率为 10mm/s、压缩距离 10mm,压缩起点为杯子上沿)。A.2.2.2 将装有样品的检测杯放置于质构仪平台,设置探头的高度距离检测杯上沿为 20mm。A.2.2.3 开始检测前,确认室温应符合 1825;检测过程中,每个检测杯从恒温恒湿箱中取出后立即检测,每个检测杯暴露在室温中时间不超过 1min;检测完成后,读取“硬度”、“粘附性”及“内聚性”数值,记录并计算。A.2.2.4 在 102和 202条件下,每组分别检测 3 个检测杯中的样品(插入温度计的样品不检测),计算平均值,作为报告结果。A.3 注意事项 A.3.1 报告中,硬度、粘附性数据结果以 N/m2、J/m3为单位。A.3.2 在倒扣样品检测杯时尽可能除去里面多余空气。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