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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FX
0002
S-2019
鹿茸血酒
2019
鹿茸
Q/SFX0002S-2019221104S-20192019062220220621*Q/SFX备案号:22110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21 日扶 余 市 扶 鑫 鹿 酒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SFX0002S-2019鹿茸血酒2019-04-10 发布2019-04-10 实施扶余市扶鑫鹿酒有限公司发发布布Q/SFX0002S-20191鹿茸血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或备用酒精为酒基,加入水、鹿茸血,同时加入或不加入人参、枸杞、丁香、刀豆、山药、玉竹、甘草、百合、龙眼肉、肉桂、芡实、罗汉果、枸杞、莱菔子、葛根、黄精、橘皮、茯苓、覆盆子、牡蛎、鸡内金、黄精,经浸泡、提取、辅以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环己基氨磺酸钠(甜蜜素)、柠檬酸、焦糖色、苋菜红、柠檬黄、食用香精进行调配、过滤、灌装、包装而成的配制鹿茸血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白砂糖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GB 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07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配制酒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7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GB 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T 4789.25食品安全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T 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1食用酒精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038葡萄酒 果酒通用分析方法Q/SFX0002S-20192GB/T 18672枸杞GB/T 23544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 24694玻璃容器 白酒瓶GB/T 27588露酒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NY 317鹿副产品NY 318人参制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工艺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白酒应符合 GB 2757 或 GB 2758 的规定。3.1.3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10343 的规定。3.1.4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5冰糖应符合 QB/T 1173 或 QB/T 1174 规定。3.1.6人参:应为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晒参,并符合 DBS22/024 规定,每 100mL 产品使用人参 2g。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黄红色GB/T 15038组织形态澄清透明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人参的气息和酒香,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l)(3552)2.0GB/T 10345总酸(以乙酸计)/(g/L)6.0GB/T 15038总糖(以葡萄糖计)/(g/L)300GB/T 15038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35GB/T 27588 附录A甲醇/(g/L)0.6GB/T 5009.48Q/SFX0002S-20193表 2 续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浸出物/(g/L)4.0GB/T 15038氰化物(以HCN计)/(mg/L)8.0GB/T 5009.48人参总皂甙/(%)0.02NY/T 318注:甲醇、氰化物指标按100%酒精度折算,总酯限于蒸馏酒为酒基。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酒精度、净含量、总糖、总酸、甲醇。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SFX0002S-20194表 5抽样方案批量1000箱1500箱样本大小n(瓶)500mL/瓶8500mL/瓶12750mL/瓶6750mL/瓶8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 1 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鹿茸血酒配料表:水、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鹿茸血、枸杞、丁香、刀豆、山药、玉竹、甘草、百合、龙眼肉、肉桂、芡实、罗汉果、枸杞、莱菔子、葛根、黄精、橘皮、茯苓、覆盆子、牡蛎、鸡内金、黄精、白砂糖、环己基氨磺酸钠(甜蜜素)、柠檬酸、焦糖色、苋菜红、柠檬黄、食用香精。标签依据产品实际工艺标注。净含量/规格:125 ml/瓶、250 ml/瓶、275 ml/瓶、375 ml/瓶、330 ml/瓶、500ml/瓶。或者依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保质期:无制造商:扶余市扶鑫鹿酒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伊家店农场新力分场。联系方式:14743186789产品标准代号:Q/SFX0002S-2019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处生产日期:见噴码提示:1、人参食用量3 克/天。2、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警示语: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包装9.1 内包装用玻璃瓶应符合 GB/T 24694 规定。包装容器应整齐、清洁、封装严密、无漏气、漏酒现象。9.2 外包装签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Q/SFX0002S-201959.3 包装用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规定。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保持厂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物品。严禁与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9.4包装成品酒,允许在5-35温度条件下贮存。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无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