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NYCF 0004 S-2019 复合杂粮粥米.pdf
下载文档

ID:2685103

大小:193.67KB

页数:7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NYCF 0004 S-2019 复合杂粮粥米 2019 复合 杂粮
备案号:QB64/0219S-2019 Q/NYCF 宁夏御萃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NYCF 0004S2019 复合杂粮粥米 2019-0603 发布 2019 06-03 实施 宁夏御萃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发 布 Q/NYCF 0004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2761-201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御萃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御萃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生辉。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NYCF 0004S2019 1 复合杂粮粥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杂粮粥米 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小米、荞麦、燕麦、百合干、葡萄干、玫瑰花等各种杂粮及药食两用药材、水果干、可食用花朵为原料,经清理、拼配、包装制成的复合杂粮粥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4 大米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5 粮油检验 灰分测定法 GB/T 5507 粮油检验 粥类粗细度测定 GB/T 5508 粮油检验 粥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9 粮油检验 粥类磁性金属物测定 GB/T 5510 粮油检验 脂肪酸值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164 核桃 GB/T 11761 芝麻 GB/T 11766 小米 GB 13122 面粉厂卫生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0458 荞麦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DB62/T 411 百合干 GB/T 19586 地理标志产品吐鲁番葡萄干 LS/T3102 燕麦 NY/T 1506 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NHCF 0004S2016 2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大米应符合 GB1354 要求。荞麦应符合 GB/T10458 要求。燕麦应符合 LS/T3102 要求。小米应符合 GB/T 11766 要求。百合干应符合 DB62/T 411 要求。葡萄干应符合 GB/T 19586 要求。玫瑰花应符合 NY/T 1506 要求 3.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质量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气味、口味 具有相应复合杂粮粥米(粉)固有的色泽、气味、口味,无异味 水分,%14.5 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 3.3 卫生指标 真菌毒素限量 按 GB2761 规定执行。污染物限量 按 GB2762 规定执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 GB2763 规定执行。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3122规定。6 试验方法 6.1 色泽、气味、口味按 GB/T5492 规定方法检验。Q/NYCF 0004S2019 3 6.2 水分按 GB/T5497 规定方法检验。6.3 灰分按 GB/T5505 规定方法检验。6.4 脂肪酸值按 GB/T5510 规定方法检验。8.8 卫生指标按GB2761、GB2762 GB2763规定的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 以同一批原料生产、同一次包装、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 在每批样品中按 GB/T5524 规定方法抽取样品进行检验。7.3 检验分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色泽、气味、口味、水分、杂质。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投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有要求时。7.4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8.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7109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容器应清洁、卫生、封口严密。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8.3 运输 10.3.1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10.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合存放。产品码放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18个月。_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