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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MYD 0001 S-2020 熟咸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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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MYD 0001 S-2020 熟咸蛋 2020 咸蛋
Q/PMYD 莆 田 市 茂 源 蛋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PMYD 0001S2020 熟咸蛋 2020-04-08 发布 2020-05-08 实施 莆田市茂源蛋制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PMYD 0001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安全性指标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进行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限量要求。本标准由莆田市茂源蛋制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莆田市茂源蛋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奇敏。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PMYD 0001S2020 1 熟咸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熟咸蛋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新鲜鸭蛋为原料,以食用盐、水为辅料,经选蛋、腌制、清洗、真空包装、高温蒸煮(熟制杀菌)、冷却工序制成的可即食熟咸蛋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17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原料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并经过挑选剔除破蛋、次蛋、劣蛋。3.1.2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3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PMYD 0001S2020 2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外观 包装无漏气或胀袋现象;蛋壳完整,表面清洁,无霉斑 色泽 蛋白白净,蛋黄呈红色或桔红色 状态 蛋白质嫩有弹性;蛋黄较结实,含油;无酸败、霉变、生虫及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异物 滋味、气味 咸淡适中,无异味,蛋白口感细嫩,蛋黄口感沙、油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外观、色泽、状态,闻其气味,尝其滋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氯化物(以Cl-计),%1.55.0 GB 5009.44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2 GB 5009.12 3.5 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3.5.1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5.2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31650 的规定。3.6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3.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3.8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8.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3.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和GB 21710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PMYD 0001S2020 3 4 检验规则 4.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4.2 抽样 在同一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00个最小包装,抽取样品不少于40个最小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2 k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4.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3.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商业无菌和净含量。4.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中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原料来源或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时;c)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差异时;e)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不得复验,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他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5.1 标志、标签 产品预包装上的食品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的规定。运输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蒸煮袋,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封口应严密、不漏气;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箱体必须牢固,胶封结实。5.3 运输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PMYD 0001S2020 4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装卸过程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挤压。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避免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严禁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5.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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