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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QGY
0001
S-2021
腌制橄榄酱腌菜
2021
腌制
橄榄
腌菜
Q/MQGY闽 清 广 源 橄 榄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MQGY 0001S2021腌制橄榄(酱腌菜)2021-08-05 发布2021-09-01 实施闽清广源橄榄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MQGY 0001S2021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中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根据本产品实际特性制定;污染物限量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其中,铅限量指标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微生物限量依据 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的规定,且致病菌限量还应符合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2021年8月5日发布。本标准由闽清广源橄榄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闽清广源橄榄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家庆。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MQGY 0001S20211腌制橄榄(酱腌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腌制橄榄(酱腌菜)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橄榄鲜果为主要原料,配以水、食用盐、白砂糖、蜂蜜、三氯蔗糖、甘草、柠檬酸、谷氨酸钠、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甜菊糖苷、山梨酸钾、苯甲酸钠、柠檬黄、纽甜、焦亚硫酸钠、DL-苹果酸、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两种或多种辅料,经原料预处理、清洗、破碎或不破碎、配料、糖水煮制、腌制、浸渍、沥干或不沥干、包装工艺制成的腌制橄榄(酱腌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公告的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霉斑白膜,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MQGY 0001S20212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90GB 5009.3总酸(以乙酸计),g/100g3GB 12456氯化钠(以 NaCl 计),g/100g5GB 5009.44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1.0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714和GB 29921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4.2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 12 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不少于 2kg)。样品分成 2份,1 份供检验用,1 份留样备查。4.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4.3.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总酸、氯化钠、亚硝酸盐、大肠菌群、净含量。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MQGY 0001S20213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来源或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4.4判定规则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若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若其余指标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允许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对该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5.1标志、标签5.1.1产品预包装上食品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5.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包装5.2.1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单件包装应完整,封口严密,无破损。5.2.2产品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箱体必须牢固、完整,胶封结实。5.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或配冷藏设施(0-10),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5.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卫生、清洁、通风、干燥、无虫(鼠)害的库房中,或(0-10)冷藏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5.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