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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STS 0006 S-2021 特殊膳食食品 小分子肽复合益生菌(V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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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STS 0006 S-2021 特殊膳食食品 小分子肽复合益生菌V型 2021 特殊 膳食 食品 分子 复合 益生菌
备案号:QB64/0522S-2021宁 夏 普 世 特 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PSTSQ/PSTS 0006S-2021特殊膳食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小分子肽小分子肽复合复合益生菌益生菌(V V 型型)2021-11-23 发布2021-11-23 实施宁 夏 普 世 特 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发 布Q/PSTS 0006S-20211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宁夏普世特膳科技有限公司、吉林普世天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普世特膳科技有限公司、吉林普世天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聃洋、王春华。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PSTS 0006S-20212特殊膳食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小分子肽小分子肽复合复合益生菌益生菌(V V 型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殊膳食食品小分子肽复合益生菌(V 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酸奶粉、乳清蛋白粉、藕粉、大豆经净选、清洗、提取、蛋白酶酶解、低温活性干燥、粉碎得到的小分子肽粉为原料,添加蔬果酵素粉(蓝莓、甜樱桃、梨果仙人掌、诺丽果浆、绿茶、针叶樱桃果、长白山蓝靛果、红石榴、巴西紫莓、木瓜、菠萝、番茄、西兰花混合发酵),小麦低聚肽粉、鱼胶原蛋白肽、磷脂、富营养素酵母,二氢槲皮素、磷脂酰丝氨酸、-氨基丁酸、米糠脂肪烷醇与按比例调配的益生菌粉(凝结芽孢杆菌、植物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嗜酸乳杆菌、乳酸片球菌、卷曲乳杆菌、乳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戊糖片球菌、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发酵乳杆菌),与低聚果糖、低聚异麦芽糖经调配、混合、分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活菌型固体饮料,适用于辅助调节免疫、抗氧化、抗衰老需求人群食用的特殊膳食食品小分子肽复合益生菌(V 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2大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检验GB/T 4789.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Q/PSTS 0006S-20213GB/T 23528低聚果糖GB/T 25733藕粉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肽GB/T 35882富营养素酵母QB/T 5298小麦低聚肽粉QB/T 4575食品加工用乳酸菌QB/T 5323植物酵素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办公厅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12 号新食品原料-氨基丁酸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15 号新食品原料磷脂酰丝氨酸卫计委公告 2017 年第 7 号新食品原料米糠脂肪烷醇卫计委公告 2021 年第 5 号新食品原料二氢槲皮素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SABC0002S蔬果酵素粉陕西百川康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Q/GLNF0003S酸奶粉甘肃省临洮县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公司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3.1.2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标准的规定。3.1.3凝结芽孢杆菌、植物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嗜酸乳杆菌、乳酸片球菌、卷曲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乳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戊糖片球菌、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发酵乳杆菌、应符合 QB/T457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办公厅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规定。原料含专利菌粉。3.1.4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3.1.5酸奶粉应符合 Q/GLNF0003S 的规定。3.1.6鱼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7乳清蛋白粉应符合 GB 11674 的规定。3.1.8富营养素酵母应符合 GB/T 35882 的规定。3.1.9蔬果酵素粉应符合 Q/SABC0002S 或 QB/T 5323 的规定。3.1.10-氨基丁酸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12 号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氨基丁酸 0.4克。3.1.11磷脂酰丝氨酸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15 号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磷脂酰丝氨酸0.4 克。3.1.12米糠脂肪烷醇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7 号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米糠脂肪烷醇0.2 克。3.1.13二氢槲皮素应符合卫计委公告 2021 年第 5 号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二氢槲皮素 0.1克。3.1.14小麦低聚肽粉应符合 QB/T 5298 的规定。Q/PSTS 0006S-202143.1.15磷脂应符合 GB 28401 的规定。3.1.16藕粉应符合 GB/T 25733 的规定。3.1.17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呈产品特有色泽滋味和气味冲溶后呈乳状液体,具有产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组织状态粉末状,无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5.0GB 5009.3乳酸菌活菌数,cfu/g1*109出厂。销售有活菌检出GB 4789.35肽含量(以干基计),%0.5GB/T 22492 附录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PSTS 0006S-20215表 4污染物指标项目指标检测方法铅(Pb),mg/kg0.9GB 5009.12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取 18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置于透明玻璃烧杯内用 60 mL45 以上的纯净水冲溶后,嗅其香气,品其滋味。5.2 理化检验5.2.1 水分按GB 5009.3进行检验。5.2.2 乳酸菌活菌数,cfu/g 按 GB 4789.35 规定方法测定。5.2.3 肽含量(以干基计),%按 GB/T 22492 附录规定方法测定。5.3 污染物检验5.3.1 铅按 GB 5009.12 进行检验。5.4 微生物检验5.4.1 致病菌按 GB 4789.4 及 GB 4789.10 进行检验。5.4.2 大肠菌群、霉菌按 GB 4789.2、GB 4789.3 及 GB 4789.15 进行检验6检验规则6.1 以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 10 个最小包装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后方可出厂。6.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灰分、大肠菌群。6.2.2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d)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Q/PSTS 0006S-202167.1标志7.1.1 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13432的规定。7.1.2 适宜人群:供辅助调节免疫、抗氧化、抗衰老需求人群食用。7.1.3 不适宜人群:哺乳期妇女、孕妇、婴幼儿及儿童、食用牛奶蛋白、大豆蛋白过敏者不宜食用。7.1.4 过敏源:牛奶蛋白、大豆蛋白7.1.5 食用限量要求:-氨基丁酸食用限量500 毫克/天,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 0.2 克。磷脂酰丝氨酸食用限量600毫克/天,每100克产品中添加0.2克。米糠脂肪烷醇食用限量 300毫克/天,每100克产品中添加0.05克。二氢槲皮素食用限量 100毫克/天,每100克产品中添加0.05克。7.1.6 产品的商品名:本产品的商品名为宓能 PB-Q7.1.7 产品的食用方法:取本品一袋(罐、瓶),每袋(罐、瓶)以60ml 45C水冲调后饮用,每日1-2袋(罐、瓶)。7.1.8 活菌数标注:本产品是活菌型产品,在标签中需标注活菌数。7.2包装7.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7.2.2 外包装用瓦楞纸或复合袋包装,产品每件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7.3运输7.3.1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运。7.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摔。7.4贮存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贮存温度应在 25 以下,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 10cm 以上,离墙壁 20cm 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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