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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PMY
0001
S-2019
荞麦代用茶
2019
荞麦
用茶
Q/NPMY 南 平 市 美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NPMY 0001S2019 荞麦代用茶 2019-10-23 发布 2019-11-23 实施 南平市美源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NPMY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在制定指标参数时感官指标、水分、总灰分依照产品实际特性制订;铅、镉、总砷、铬依照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要求制订,其中铅指标限量严于GB 2762-2017;黄曲霉毒素B1依照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小麦、大麦、其他谷物)的要求制订;农药残留限量依照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制订;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净含量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其试验方法直接引用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本标准的编写格式遵循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南平市美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南平市美源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献军、苏林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PMY 0001S2019 1 荞麦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荞麦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为原料,经浸泡、烘干、清杂、脱壳、炒制、包装工序而制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荞麦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458 荞麦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3200.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PMY 0001S2019 2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荞麦 应符合 GB/T 10458 的要求。3.1.2 生产加工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呈完整粒状,大小基本一致,无霉变、无虫蛀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冲 泡 性 用开水冲泡后,汤色呈黄色至橙黄色,澄清,味略苦,无异味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 g)15.0 总灰分/(g/100 g)8.0 铅(以 Pb 计)/(mg/kg)0.2 镉(以 Cd 计)/(mg/kg)0.1 总砷(以 As 计)/(mg/kg)0.5 铬(以 Cr 计)/(mg/kg)1.0 黄曲霉毒素 B1/(g/kg)5.0 六六六/(mg/kg)0.05 滴滴涕/(mg/kg)0.1 三氯杀螨醇/(mg/kg)0.2 氰戊菊酯/(mg/kg)0.1 敌敌畏/(mg/kg)0.1 乐果a/(mg/kg)0.05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mg/kg)不得检出 注:其他农药残留指标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a 该限量为临时限量。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PMY 0001S2019 3 3.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打开内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另取3 g样品置于茶杯中,注入适量水沸水冲泡25 min,将茶汤沥入评茶杯中,评审冲泡性。5.2 理化检验 5.2.1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执行。5.2.2 总灰分 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执行。5.2.3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执行。5.2.4 镉 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执行。5.2.5 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执行。5.2.6 铬 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执行。5.2.7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执行。5.2.8 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敌敌畏、乐果 按 GB 23200.113 规定的方法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PMY 0001S2019 4 5.2.9 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执行。5.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抽样规则 以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条生产线、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6.2 抽样 6.2.1 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2.2 净含量抽样按 JJF 1070 规定进行。6.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全部指标要求,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对留样或对该批产品加倍抽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和标志 7.1.1 产品预包装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 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PMY 0001S2019 5 7.2.1 内包装材料采用食品包装用复合袋,材质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7.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 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纸箱堆垛应离墙离地。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本产品保质期为24 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