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NCQX
0003
S-2021
水产干制品
2021
水产
制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水产干制品备案号:360018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月8日有效期至:2026年1月7日Q/NCQX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NCQX 0003S-20212020-12-03 发布2020-12-04 实施南昌市亲新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CQX 0003S-2021 目 次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技术要求.1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CQX 0003S2021 4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代替了Q/NCQX 0003S2017 墨鱼干。本标准与Q/NCQX 0003S2017,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进行修改;更新及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原辅料;感官、理化指标进行修订。本标准中铬限量(以 Cr)计 为 1.6mg/kg 严于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项下铬限量(以 Cr)计 2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南昌市亲新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毅、胡柳洲。本标准批准人:毛秋生。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CQX 0003S2021 4 水产干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干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墨鱼、银鱼、鱿鱼、干贝、瑶柱、虾米、蛤蜊、海参、鲍鱼)单一品种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腌制)、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水产干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CQX 0003S2021 4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鲜、冻动物性水产(墨鱼、银鱼、鱿鱼、干贝、瑶柱、虾米、蛤蜊、海参、鲍鱼)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3.1.2食用盐 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外观 具有产品加工后应有的形状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产品加工后应有的色泽。滋、气味 具有产品加工后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25.0 GB 5009.3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6 GB 5009.227 盐分(以氯化钠计)/(g/100g)18 GB 5009.44 多氯联苯a/(mg/kg)0.5 GB 5009.190 N-二甲基亚硝胺(g/kg)4.0 GB 5009.26 甲基汞b(以Hg)计(mg/kg)0.5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除外)GB 5009.17 1.0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镉b(以Cd计)(mg/kg)0.1鲜、冻水产动物(鱼类)GB 5009.17 0.5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2.0鲜、冻水产动物(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无机砷b(以As计)/(mg/kg)0.5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除外)GB 5009.17 0.1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铬b(以Cr)计(mg/kg)1.6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GB 5009.123 备注:a 以 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b限量要求为新鲜原料的要求,判定要结合产品脱水率计算。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CQX 0003S2021 4 3.4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盐分、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CQX 0003S2021 4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 9683、GB/T 21302、GB/T 6543 的规定。7.2.3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避免强烈震动、挤压,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保质期 包装完整,未经启封并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下,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CQX 0003S2021 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本次备案的企业业标准名称标准名称:水产干制品 标准编号:标准编号:Q/Q/NCQXNCQX 0000003 3S S2022021 1 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废止。南昌市亲新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