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LCSW
0015
S-2021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
2021
甘油二酯
固体
饮料
Q/LCSW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LCSW 0015S2021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 2021-10-15 发布 2021-11-15 实施 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备案号:44011292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2月0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LCSW 0015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制定。本标准由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同时适用于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委托加工单位: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崖鹰石路 8 号生产车间楼)、广州菲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凤凰三路 8 号 1.2 号楼(部位:313)(自主申报)(仅限办公用途)、湖南菲勒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咸嘉湖西路 348 号 4 号楼)生产的产品。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飞、杨余语、张爱华、黄慧明。本标准于2021年10月15日首次发布。Q/LCSW 0015S2021 1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甘油二酯油为主要原料,以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麦芽糊精、抗性糊精、白砂糖、二氧化硅、阿拉伯胶为辅料,经配料、搅拌、剪切、过滤、高压均质、灭菌、喷雾干燥、过筛、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产品按生产需要量,作为食品工业配料,直接添加到食品中。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Q/LCSW 0015S2021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T 26636 动植物油脂 聚合甘油三酯的测定 高效空间排阻色谱法(HPSEC)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GB 299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T/GDL 1 抗性糊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第 18 号)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 年 第 16 号)关于修订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和甘油二酯油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的公告(2021 年 第 7号)3 术语与定义 3.1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 以甘油二酯油为主要原料,以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麦芽糊精、抗性糊精、白砂糖、二氧化硅、阿拉伯胶为辅料,经配料、搅拌、剪切、过滤、高压均质、灭菌、喷雾干燥、过筛、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4 产品分类 4.1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一)以甘油二酯油、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麦芽糊精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二氧化硅,经配料、搅拌、剪切、过滤、高压均质、灭菌、喷雾干燥、过筛、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甘油二酯粉。4.2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二)以甘油二酯油、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抗性糊精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二氧化硅,经配料、搅拌、剪切、过滤、高压均质、灭菌、喷雾干燥、过筛、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甘油二酯粉。4.3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三)以甘油二酯油、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麦芽糊精、白砂糖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二氧化硅,经配料、搅拌、剪切、过滤、高压均质、灭菌、喷雾干燥、过筛、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甘油二酯粉。4.4 甘油二酯粉固体饮料(四)Q/LCSW 0015S2021 3 以甘油二酯油、阿拉伯胶、抗性糊精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二氧化硅,经配料、搅拌、剪切、过滤、高压均质、灭菌、喷雾干燥、过筛、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甘油二酯粉。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甘油二酯油: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18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 2021 年第 7 号的规定。5.1.2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应符合 GB 28303 的规定。5.1.3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5.1.4 抗性糊精: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2 年 第 16 号、T/GDL 1 的规定。5.1.5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规定。5.1.6 二氧化硅:应符合 GB 25576 的规定。5.1.7 阿拉伯胶:应符合 GB 29949 的规定。5.1.8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白色至黄色或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性状 呈粉末状,颗粒均匀,无结块。气味和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水分/(g/100g)5.0 甘油二酯含量/(%)5.0 铅(以 Pb 计)/(mg/kg)0.9 5.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Q/LCSW 0015S2021 4 表3 指示菌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b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3 5104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霉菌/(CFU/g)50 b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表4 致病菌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得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5 食品添加剂 5.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GB 12695的规定。7 试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按GB 7101中感官要求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7.2 理化指标 7.2.1 水分:按 GB 5009.3 的规定进行测定。7.2.2 甘油二酯:按 GB/T 26636 的规定进行测定。7.2.3 铅:按 GB 5009.12 的规定进行测定。7.3 微生物指标 7.3.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7.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7.3.3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Q/LCSW 0015S2021 5 7.3.4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7.4 净含量 按JJF 1070 中相关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 8.1 原材料入库验收 原材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原材料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8.2 组批 由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8.3 抽样 8.3.1 按随机方式抽取两个包装,再在其中分别抽取不少于 50g 的样品,并混合均匀。8.3.2 生产者应按上述要求同时抽取一份留存于阴凉干燥的留样室。监督抽查时另有要求的按抽查细则抽取留样。8.3.3 抽样应作记录,记录的必要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抽样地点、环境条件。8.4 出厂检验 8.4.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8.4.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为每批必检项目。8.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b)原料供应商或产地发生变化时 c)主要设备更换时;d)停产三个月或以上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8.6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在检验结果中,若感官要求、微生物指标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其余指标不合格,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标签 Q/LCSW 0015S2021 6 9.1.1 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1.2 产品标签应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9.1.3 含新资源食品的产品的标签标志应符合国家卫健委(原卫计委和卫生部)相关的规定。9.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复合材料的塑料袋;并应符合 GB 4806.7、GB/T 10004、GB/T 21302 的要求。外包装用符合 GB/T 6543 的瓦楞纸箱,包装材料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9.3 运输 9.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9.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9.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9.4 贮存 9.4.1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保存温度在 20以下,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货物混贮,避免阳光直射和靠近热源,防止冻结。9.4.2 仓库内应有堆放板,堆放应离墙离地至少 10cm 以上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打开包装后,建议尽快使用。9.4.3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按产品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标识的保质期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