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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XHW 0002 S-2019 鲜食辣条(调味面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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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XHW 0002 S-2019 鲜食辣条调味面制品 2019 鲜食 调味 制品
备案号:QB64/0243S-2019 Q/NXHW 宁 夏 华 伟 致 远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NXHW 0002S2019 鲜食辣条调味面制品 2019-06-14 发布 2019-06-14 实施 宁夏华伟致远工贸有限公司 发 布 Q/NXHW 0002S2019 I 前 言 为规范本企业调味面制食品鲜食辣条的生产、销售,为企业组织生产、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为实现本企业鲜食辣条低盐、低糖、无添加防腐剂的产品开发目的和生产标准要求,对主要的标准技术指标进行比对分析,起草并制定了本企业鲜食辣条产品执行标准。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本标准由宁夏华伟致远工贸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华伟致远工贸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穆嘉伟、穆嘉兴。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NXHW 0002S2019 1 鲜食辣条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调味面制品(鲜食辣条)。2 2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2.12.1 调味面制品(鲜食辣条)以小麦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植物油等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加入植物油、芝麻、白砂糖、辣椒、花椒等香辛料)、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食品。3 3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3.1 3.1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可根据本标准与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1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铝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Q/NXHW 0002S2018 2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221 感官分析 术语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3.2 3.2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 3.2.13.2.1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2 3.2.2 小麦粉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3.2.3 3.2.3 香辛料调味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3.2.43.2.4 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3.2.53.2.5 食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3.2.6 3.2.6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2.73.2.7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3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通风条件下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按 GB/T 10221 的规定描述记录。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酸败,无异味 状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状态,无霉变,有韧性,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43.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35.0 GB 5009.3 直接干燥法 脂肪/(g/100g)25.0 GB 5009.6 索氏抽提法 氯化物(以 Cl-计)/(%)2.5 GB 5009.44 电位滴定法 酸价/(mg/g)3.0 GB 5009.229 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 过氧化值/(g/100g)0.25 GB 5009.227 滴定法 3.5 3.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5.1 3.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中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3.5.2 3.5.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中小麦粉的规定 Q/NXHW 0002S2019 3 3.6 3.6 微生物限量 3.6.1 3.6.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 中熟制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表 3 致病菌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25g)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3.6.2 3.6.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1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GB 4789.3 霉菌/(CFU/g)150 GB 4789.1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73.7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7.13.7.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3.7.23.7.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3.8 3.8 净含量允许偏差净含量允许偏差 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3.93.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4 4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4.1 4.1 感官检验感官检验 取试样适量,平摊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用目测、口尝、鼻嗅、手捏等方法,鉴定样品外观、组织形态、气味和滋味与杂质,并按 GB/T 10221 的规定描述记录。4.2 4.2 理化检验理化检验 4.2.1 4.2.1 水份 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4.2.2 4.2.2 氯化物 按 GB 5009.44 的规定执行。4.2.3 4.2.3 酸价 按 GB 5009.229 的规定执行。4.2.4 4.2.4 过氧化值 按 GB 5009.227 中的规定执行。4.2.5 4.2.5 铅 按 GB 5009.12 的规定执行。4.2.64.2.6 铝 按 GB 5009.182 的规定执行。Q/NXHW 0002S2018 4 4.2.7 4.2.7 脂肪 按 GB 5009.6 的规定执行。4.3 4.3 微生物检验微生物检验 4.3.1 4.3.1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的规定执行。4.3.24.3.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的规定执行。4.3.3 4.3.3 霉菌 按 GB 4789.15 的规定执行。4.3.4 4.3.4 致病菌 按 GB 29921 的规定执行。4.4 4.4 净含量检验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 5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5.1 5.1 组批组批 以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5.2 5.2 抽样抽样 在成品库以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每检验批抽样件数不少于 5 件,从所抽样品件数中均匀抽取 2 (或10 袋)产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短缺量的抽样方法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3 5.3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5.3.1 5.3.1 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3.2 5.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食盐、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 5.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情况之一,亦应进行:a)原料、配方、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为 4.24.4 的全部内容。5.5 5.5 判定原则判定原则 5.5.1 5.5.1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品。5.5.2 5.5.2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及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6 6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与储存标签标识、包装、运输与储存 6.1 6.1 标签标识标签标识 6.1.1 6.1.1 外包装应有防日晒、雨淋等图示标识,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和要求。6.1.2 6.1.2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和要求。6.1.3 6.1.3 标签标识中应标明产品真实属性“调味面制品”。6.6.2 2 包装包装 包装容器与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6.6.3 3 运输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应有防日晒、雨淋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物混装。6.6.4 4 储存储存 Q/NXHW 0002S2019 5 产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有防鼠、防潮设施的库房内。不得与对产品有污染、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一起储存。6.6.5 5 保质期保质期 产品应有保质期,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产品,保质期 60 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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