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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RY 0001 S-2021 羊肉粉(方便米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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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RY 0001 S-2021 羊肉粉方便米粉 2021 羊肉 方便 米粉
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 Q/Q QR RY YQ/QRY0001S-2021羊肉粉(羊肉粉(方便米粉方便米粉)2021-11-06 发布2021-11-10 实施贵州黔二爷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QRY0001S-20211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贵州黔二爷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贵州黔二爷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晓娟。本文件为首次发布。Q/QRY0001S-20212羊肉粉(羊肉粉(方便米粉方便米粉)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方便米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贵州黔二爷食品有限公司以米粉(米皮)包、熟羊肉包为主要原料,配以浓缩汤、油辣椒(或糊辣椒)、香菜、食醋、复合调料(食用盐、鸡精、味精、花椒粉、胡椒粉)等调料包,经配套组装仅需加热即可食用的羊肉粉(方便米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Q/QRY0001S-20213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293油辣椒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S52/01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辣椒面DBS52/05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粉(米皮)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令第75号)3 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米粉应符合DBS52/051或标注执行标准的规定。3.1.2 羊肉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3.1.3 油辣椒应符合GB/T 20293的规定。3.1.4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5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规定。3.1.6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7糊辣椒应符合 DBS52/011 的规定。3.1.8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9 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3.2 感官要求Q/QRY0001S-20214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项目要求检验方法米粉调料包色泽具有米粉的正常色泽具有产品应有色泽取适量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状态、色泽及杂质,闻其气味,品其滋味气味和滋味具有米粉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异嗅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条状或片状,粗细或宽窄基本均匀具有产品应有状态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铅a(以 Pb 计),mg/kg0.48GB 5009.12酸价b(以脂肪计),(KOH)mg/g5.0GB 5009.229过氧化值b(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注:a适用于米粉和调料的混合检验。b适用于肉包和含油调料包混合检验。3.4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b,CFU/g5210 000100 000GB 4789.2大肠菌群b,CFU/g521010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b500/25g-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b,CFU/g511001000GB 4789.10第二法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b仅适用于米粉和调料的混合检验。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净含量Q/QRY0001S-20215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3.7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3.8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0个包装(不少于600克)样品,将样品分为2份,其中4/5作检验样品,另1/5作备检样品。4.3检验4.3.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逐批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有: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经检验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为合格产品,应附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3.23.7的全部要求及标签。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原料产地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形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当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验。5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5.1包装Q/QRY0001S-20216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的规定。产品应包装严密,不得泄漏。5.2标签、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5.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害物品混装、混运,搬运过程中避免剧烈撞击、防重压,防止日晒、雨淋。5.4贮存产品应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卫生的场所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产品堆放应离地、离墙适当距离,按批次码放,并遵循先入库先出库的发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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