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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BAU
0003
S-2021
胡椒颗粒
2021
胡椒
颗粒
上海温科华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温科华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BAU0003S-2021胡椒颗粒2021-01-19发布2021-01-19实施上海温科华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感官指标和其他特性指标参照GB/T 7900白胡椒、GB/T 7901黑胡椒制定。本标准依据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号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上海温科华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首次发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慧蓉。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温科华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宝山区沪太支路 1107 弄18 号)。SHQBQ/LBAU0003S-2021胡椒胡椒颗粒颗粒1 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胡椒颗粒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整粒胡椒果为原料,经原料验收、破碎、过筛、包装工艺制得的,不加任何添加物的颗粒状制品。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3.1 黑胡椒颗粒:黑胡椒果经磨碎,而不加任何添加物得到的产品。3.2 白胡椒颗粒:白胡椒果经磨碎,而不加任何添加物得到的产品。4 4 技术技术要求要求 4 4.1.1 原料要求原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应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消费者与健康的物质。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4 4.2.2 感官感官指标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白胡椒颗粒黑胡椒颗粒随机取10 g干净样品,平铺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闻其味,并取少许放于舌尖,涂布满口,仔细品尝其滋味。气味辛辣芳香,无异物辛辣芳香,无异物色泽浅灰色黑灰色风味辛辣辛辣形状颗粒状或细颗粒,流动性好颗粒状或细颗粒,流动性好SHQBQ/LBAU0003S-20214 4.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黑胡椒颗粒白胡椒颗粒水分含量(质量分数)/%13.014.0GB 5009.3总灰分(质量分数,干态)/%6.03.5GB 5009.4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质量分数,干态)/%6.06.5ISO 1108挥发油(干态)/(mL/100g)1.00.7ISO 6571胡椒碱(质量分数)/%4.04.0ISO 5564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干态)/%1.20.3GB 5009.4粗纤维(质量分数,干态)/%17.56.5ISO 54984 4.4.4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铅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 铅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 2.5GB 5009.124.5 4.5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4.5.1 应符合GB 29921 和 DB46/T 33 及国家相关标准。4 4.6 6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4.7 4.7 净含量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8 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5 5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5 5.1 .1 组批组批 以工艺条件相同,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相同规格的产品为同一批次。SHQBQ/LBAU0003S-20215 5.2 .2 抽样方法及数量抽样方法及数量5.2.1 在生产线上,随机抽取同一批次的产品。5.2.2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kg,抽样数量为 20g(不少于 5 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 2 份,一份用于检验,1 份用于留样。5 5.3 .3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5.3.1 每批产品出厂需经本公司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明方可出厂。5.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总灰分、酸不溶灰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 5.4 .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b)产品连续停产3 个月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c)当生产设备、关键工艺、原料有较大变动,对产品质量可能有较大影响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要求时。5 5.5 .5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5.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5.5.2 出厂检验项目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品。5.5.3 出厂检验项目除微生物有任何一项部不符合本标准,可从同一批留样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6 标签标签和和标志、包装、运输标志、包装、运输和和贮存贮存及保质期及保质期6 6.1.1 标签和标志标签和标志6.1.1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 6.2.2 包装包装6.2.1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复合袋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异味,其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包装袋封口应完好、严密牢固。6.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规定。6 6.3.3 运输运输和和贮存贮存6.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SHQBQ/LBAU0003S-20216.3.2 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避免阳光直射。应存放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产品应用垫仓板与地面隔离,并与墙壁、天花板、通风管保持适当距离。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贮、混放。应按品种分别存放,防止挤压。6.3.3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轻装轻卸,严禁扔摔、碰撞、挤压。6.4 6.4 保质期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完整包装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不低于 12 个月。SHQBQ/LBAU0003S-2021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胡椒颗粒(Q/LBAU0003S-2021)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温科华食品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