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KYLS 0002 S-2019 奶茶冰沙.pdf
下载文档

ID:2684366

大小:357.93KB

页数:7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KYLS 0002 S-2019 奶茶冰沙 2019 奶茶
Q/KYLS 福建省泉州客有利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YLS0002S2019 奶茶冰沙 2019-03-28 发布 2019-04-27 实施 福建省泉州客有利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KYLS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03 月 28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省泉州客有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泉州客有利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秋冬。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YLS 0002S2019 1 奶茶冰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奶茶冰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白砂糖、茶叶、乳粉、植脂末、炼乳、椰果、仙草冻为原料,适量使用食品用香精、复配稳定剂(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琼脂)、复配甜味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麦芽糊精、葡萄糖),经原料处理、煮制、研磨、调配、冷却制冰、包装制成的奶茶冰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31321 冷冻饮品检验方法 QB/T 4791 植脂末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YLS 0002S2019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 茶叶:应无劣变、无霉变、无污染,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及 GB 2763.1 的要求。3.1.4 椰果、仙草冻:质量安全,使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或企业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3.1.5 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3.1.6 复配增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结冷胶、果胶)、复配甜味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麦芽糊精、葡萄糖):应符合 GB 26687 的要求。3.1.7 植脂末:应符合 QB/T 4791 的要求。3.1.8 炼乳:应符合 GB 13102 的要求。3.1.9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呈冰雪状或固液混合状,霜晶微细,入口即溶化,有砂质感 气味和滋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固形物/(%)10 总糖(以蔗糖计)/(g/100 g)6 铅(以 Pb 计)/(mg/kg)0.3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要求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YLS 0002S2019 3 3.4 微生物限量 3.4.1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限量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2.5104 4 105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4.2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4 致病菌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000 CFU/g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 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 采样方案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在明亮的自然光线下,打开产品外包装,取出内容物置清洁白色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YLS 0002S2019 4 5.2 理化检验 5.2.1 总固形物、总糖:按 GB/T 31321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 微生物检验 5.3.1 采样方案: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5.3.2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3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3.4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第二法检验。5.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 1 kg(不少于 12 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份用于检验,1 份复验或备查用。6.4 产品检验 6.4.1 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YLS 0002S2019 5 6.5.2 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和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2.2 外包装采用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材质。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采用冷藏车,短途采用保温箱运输,车厢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低温的冷库内,冷库内温度应保持-18,产品应实行先进先出制。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具体保质期见包装标示。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