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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XYJ 0012 S-2020 黄花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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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XYJ 0012 S-2020 黄花菜 2020
黄花菜黄花菜 备案号:QB64/0503S-2020 Q/NXYJ 中 石 化 宁 夏 易 捷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NXYJ 0012S-2020 2020-12-10 发布 2020-12-10 实施 中石化宁夏易捷石化有限公司 发 布 Q/NXYJ 0012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石化宁夏易捷石化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石化宁夏易捷石化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同时适用于中石化宁夏易捷石化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蓉。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NXYJ 0012S2020 1 黄花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花菜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干燥后的黄花菜为原料,经拣选、去杂、加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黄花菜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黄花菜应无霉变、腐烂,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和要求。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泽 淡黄色或棕黄色,色泽均匀,有光泽 滋气味 具有黄花菜特有的香味和滋味,无霉变味和其他异味 外观形状 条形,肉质肥厚,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Q/NXYJ 0012S2020 2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水分,%18 总酸(以柠檬酸计),%3.5 3.3 食品安全指标 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 食品安全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 pb 计),mg/kg 1.0 二氧化硫,mg/kg 100 甲胺磷,mg/kg 0.05 敌敌畏,mg/kg 0.2 杀螟硫磷,mg/kg 0.5 氯菊酯,mg/kg 1.0 六六六,mg/kg 0.05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用感官检验。6.2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检验。6.3 总酸按 GB/T 12456 规定方法检验。6.4 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检验。6.5 二氧化硫按 GB 5009.34 规定方法检验。6.6 甲胺磷、敌敌畏、杀螟硫磷、氯菊酯、六六六按 GB 2763 规定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Q/NXYJ 0012S2020 3 7.1 以每批原料生产加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00g 样品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7.2.2 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一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预包装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8.2 包装 8.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8.2.2 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 运输 8.3.1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8.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仓库中。贮存时与墙面、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墙距离 20cm 以上、离地距离 10cm 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及易污染的物品共同存放。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 12 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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