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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ATC 0019 S-2021 三泡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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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ATC 0019 S-2021 三泡台 2021
备案号:QB64/0335S-2021Q/NATC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ATC 0019S2021三泡台2021 07-28 发布2021 07-28 实施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发 布Q/NATC 0019S2021I前言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及其被委托加工企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海梅。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NATC 0019S20211三泡台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泡台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根茎、果实、各种水果干制品等其他食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茶叶,粉粹或不粉碎,经选料、拼配、包装制成的可直接冲泡(浸泡)饮用的调味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3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包装完整严密,内装各种配料比例适当,其色泽、形态正常,无霉变、无杂质滋味与气味具有配料应有的气味,冲泡后滋味醇和甜美,无异味Q/NATC 0019S20212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8.0总灰分,%10.0铅(以Pb计),mg/kg3.0六六六总量,mg/kg0.2滴滴涕总量,mg/kg0.2三氯杀螨醇,mg/kg0.2氰戊菊酯,mg/kg0.5乙酰甲胺磷,mg/kg0.1杀螟硫磷,mg/kg0.5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最小包装单元样品观察其包装是否严密,然后将内容物全部倒入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各种配料的色泽、组织形态,检查有无霉变、有无杂质,闻其气味,冲泡后品尝滋味。5.2样品处理取最小包装单元为1份样品,将所有配料取出,取可食部分放入食物处理机中打碎,均匀后按需要量取样,分别检验理化指标。5.3水分按GB 5009.3规定方法检验。5.4总灰分按GB 5009.4规定方法检验。5.5铅按GB 5009.12规定方法检验。5.6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按GB/T 5009.19规定方法检验。5.7三氯杀螨醇Q/NATC 0019S20213按GB/T 5009.176规定方法检验。5.8氰戊菊酯按GB/T 5009.110规定方法检验。5.9杀螟硫磷按GB/T 5009.20规定方法检验。5.10乙酰甲胺磷按GB/T 5009.103规定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每个班次生产包装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500g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6.2检验6.2.1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6.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3复验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7.2包装7.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7.2.2外包装用纸箱装。7.3运输7.3.1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Q/NATC 0019S202147.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7.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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