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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JSH
0002
S-2022
人参压片糖果香橙薄荷味
2022
人参
压片
糖果
香橙
薄荷
南 京 参 华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NJSH 0002S-2022 人参压片糖果(香橙薄荷味)2022-05-10 发布 2022-06-14 实施 南京参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NJSH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2 0 9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6-1 3Q/NJSH 0002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本企业标准中,安全指标铅限量设定 0.4mg/kg,严于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糖果类铅限量 0.5mg/kg 的规定。本标准由南京参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 3 号科创基地 105 室)委托盐城神农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安丰镇安丰工业园财富大道 1 号)生产。本标准由南京参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穆加兵、邹守建。本标准 2022 年 05 月首次发布。J S Q BQ/NJSH 0002S2022 1 1 人参压片糖果(香橙薄荷味)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压片糖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异麦芽酮糖醇、D-甘露糖醇、乳糖为原料,添加人参(5 年及 5 年以下人工种植)硬脂酸镁、甜味剂(甜菊糖苷)、食品用香精(香橙味香精、亚洲薄荷素油),经原料预处理、提取、干燥、调配、混合、制粒、压片、包装工艺精制而成的人参压片糖果(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1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 GB 1886.2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QB/T 4486 异麦芽酮糖醇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J S Q BQ/NJSH 0002S2022 2 2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NY 318 人参制品 SB/T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卫生部公告第17号2012 新资源食品 人参(人工种植)卫生部公告第20号2008 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异麦芽酮糖醇 3 技术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疫、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 原辅料要求 3.1.1 人参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 17 号)的规定,及 GB2762,GB2763 的规定。3.1.2 D-甘露糖醇应符合 GB 1886.177 的规定。3.1.3 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4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1886.91 的规定。3.1.5 异麦芽酮糖醇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 年 第 20 号)的规定。3.1.6 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7 食品用香精(香橙味)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8 亚洲薄荷素油符合 GB 1886.204 的规定。3.1.9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色泽 呈浅黄色至棕黄色 取 20g 试样,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组织形态 表面光滑,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无粘连,块型大小一致,无霉变。滋、气味 味甜微苦,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J S Q BQ/NJSH 0002S2022 3 3 干燥失重,%5.0 SB/T10347 附录 A 人参总皂苷/(g/100g)0.2 NY 318 附录 B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污染物指标 项目 限量 检测方法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3.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GB 4789.3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1070 的规定检验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 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6.2.2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a)原料来源、设备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6.3 组批与抽样 6.3.1 以同一次投料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J S Q BQ/NJSH 0002S2022 4 4 6.3.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 个最小包装单位(总量不少于 130g,用于净含量的样本量另计)。6.3.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产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包装单位(总量不少于 260g,用于净含量的样本量另计)。6.4 判定 产品经检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不合格。7 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 7.1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和 GB28050 等相关规定。运输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数量、体积、重量,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本品含新资源食品人参、新食品原料异麦芽酮糖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 1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 年 第20 号)、内容,增加“不适应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食用限量:按照新资源原料要求食用”。7.2 包装 产品内包装应符合应符合 GB/T28118 的规定;或符合 CB4806.7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7.3 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日晒雨淋。7.4 贮存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