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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ZMX
0005
S-2021
牛肉面汤料
2021
牛肉面
汤料
Q/LZMX0005S2021兰州明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ZMX兰 州 明 轩 餐 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兰 州 明 轩 餐 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发布发布2021-07-16 发布2021-07-16 实施牛肉面汤料Q/LZMX0005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8 保质期 4Q/LZMX0005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兰州明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明本标准于2021年7月16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LZMX0005S20211牛肉面汤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牛肉面汤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牛肉、牛骨为主要原料,经精选,清洗,辅以食用盐、味精、鸡精、调味料、香辛料(八角、白胡椒、丁香、桂皮、生姜、花椒),加水经熬煮、过滤、罐装、灭菌、冷却等工序制成的牛肉面汤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7652八角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白胡椒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SB/T 10371鸡精调味料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8鲜、冻分割牛肉GB/T 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T 22300丁香GB/T 30381桂皮GB/T 30383生姜Q/LZMX0005S20212GB/T 30391花椒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要求3.1.1.1 牛肉:应符合GB/T 17238的规定。3.1.2辅料要求3.1.2.1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2.2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3.1.2.3 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 GB/T 8967的规定。3.1.2.4 鸡精调味料: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3.1.2.5 香辛料:采用 GB/T 12729.1 中规定的多种香辛料混合而成,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满足GB/T 15691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打开包装,将液体倒在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牛肉汤料呈液体状态。杂质正常视力下,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氯化物(以 Cl-计),g/100g16.0GB 5009.44亚硝酸盐(以 NaNO2计),mg/kg10.0GB 5009.33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5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Q/LZMX0005S20213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以 CFU/mL 表示)ncmM菌落总数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2104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注: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袋,10袋用于检验,10袋留样。6.3 出厂检验6.3.1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氯化物(以 Cl-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Q/LZMX0005S20214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21302、GB 4806.7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暴晒、雨淋、受潮。7.4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