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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HMN 0002 S-2019 复合红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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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HMN 0002 S-2019 复合红糖 2019 复合 红糖
备案号:QB64/0239S-2019 Q/NHMN 宁夏红玛瑙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NHMN 0002S2019 复合红糖 2019-06-12发布 2019-06-12 实施 宁夏红玛瑙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 布 I Q/NHMN 0002S2019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参照GB 1310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红玛瑙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红玛瑙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 军、唐玉峰。本标准有效期五年。1 Q/NHMN 0002S2019 复合红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红糖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糖为主要原料,加入生姜粉、红枣粉、枸杞粉、玫瑰花等一种或多种辅料,经清理、加热、配料、混合、成型(或不成型)、包装等工序制作而成的不同品种的复合红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T 4561 红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根据所加辅料的不同,产品分为以下几类:a)老姜红糖;b)老姜大枣红糖;c)枸杞红糖;d)大枣红糖;e)玫瑰红糖。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红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要求。4.1.2 生姜粉、红枣粉、枸杞粉、玫瑰花等原辅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2 Q/NHMN 0002S2019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 形 状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外观形状,无潮解,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滋味气味 产品及其水溶液应味甜,并具有本品种应有的气味与滋味,无异味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7.0 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75.0 铅(以Pb计),mg/kg 0.4 总砷(以As计),mg/kg 0.4 4.4 生物指标 生物指标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采用目测、鼻嗅、口尝的方法检验。7.2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测定。7.3 总糖分按 QB/T 4561 规定方法测定。7.4 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测定。7.5 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方法检验。7.6 生物指标按 GB 13104 规定方法检验。8 检验规则 3 Q/NHMN 0002S2019 8.1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同一种类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1kg 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8.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1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8.2.2 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f)新产品投产时;g)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h)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i)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j)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规定。9.2 包装 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包装材料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9.3 运输 9.3.1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9.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9.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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