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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SBJ
0020
S-2021
老山牌维生素C维生素E胶囊
2021
老山牌
维生素
胶囊
南 京 老 山 营 养 保 健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LSBJ 0020S-2021 老山牌维生素 C 维生素 E 胶囊 2021-07-19 发布 2021-08-13 实施 南京老山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发 布 Q/LSBJ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9 6 7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8-1 2Q/LSBJ 0020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贯彻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本标准中铅(以 Pb 计)限量为 1.9mg/kg,严于 GB 16740 中铅(以 Pb 计)限量 2.0mg/kg 的规定。本标准由南京老山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陈皓。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21 年 7 月。J S Q BQ/LSBJ 0020S-2021 1 老山牌维生素 C 维生素 E 胶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山牌维生素 C 维生素 E 胶囊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 L-抗坏血酸、D-琥珀酸生育酚、食用玉米淀粉、麦芽糊精、明胶空心胶囊为原料,经混合、装囊、包装等主要生产工艺制成的,具有具有补充维生素 C、维生素 E 功能的老山牌维生素 C 维生素 E 胶囊(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E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T 20884 麦芽糊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L-抗坏血酸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2 D-琥珀酸生育酚 应符合 GB 1886.233 规定。3.1.3 食用玉米淀粉 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3.1.4 麦芽糊精 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5、明胶空心胶囊 J S Q BQ/LSBJ 0020S-2021 2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内容物呈白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臭,无异味 性状 固体,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功能要求 产品具有补充维生素C、维生素E的保健功能。3.4 功效成分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功效成分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每粒含 维生素 E(以 D-琥珀酸生育酚计),mg 2.4-5.4 GB 5009.82 每粒含 维生素 C(以 L-抗坏血酸计),mg 24-54 GB 5009.86 3.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8.0 GB 5009.3 灰分,%6.0 GB 5009.4 总砷(以 As 计),mg/kg 1.0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 1.9 GB 5009.12 总汞(以 Hg 计),mg/kg 0.3 GB 5009.17 崩解时限,min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6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限量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3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 0.92 GB 4789.3 MPN计数法 沙门氏菌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GB 4789.10 霉菌和酵母,CFU/g 50 GB 4789.15 3.7 净含量 胶囊剂的装量差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制剂通则”项下“胶囊剂”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产品检验分类 4.1.1 出厂检验 4.1.1.1 产品须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4.1.1.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等。4.1.2 型式检验 J S Q BQ/LSBJ 0020S-2021 3 4.1.2.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正常生产每半年时。b)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主要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d)主要生产设备大修或更换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4.1.2.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4.2 组批与抽样 4.2.1 产品以每次投料为一批次,每批产品随机抽取生产总量的 1-4,不得少于 100g(单件净含量允许短缺量除外),作为检验和备查的样品。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不少于 250g。4.3 结果判定 检验项目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其他指标如有不合格项,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5.1 标志 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16740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批准文号、净含量等以及符合GB/T 191规定的储运图示标志。5.2 包装 产品规格:0.4g/粒。内包装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适合包装,中包装、外包装采用合适的包装形式并符合相应的规定。5.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轻搬轻放,防止挤压、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混运。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密封、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混贮。5.5 保质期 24个月。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