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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SQ 0001 S-2021 速冻毛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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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SQ 0001 S-2021 速冻毛豆 2021 速冻 毛豆
IAOQ/LHSQ龙 海 世 强 冷 冻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LHSQ 0001S2021速冻毛豆2021-03-06 发布2021-04-06 实施龙海世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LHSQ 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本标准安全性指标依据GB 2762、GB 2763、NY/T 1406和GB 29921的规定编制,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要求。本标准由龙海世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龙海世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燕飞。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SQ 0001S20211速冻毛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毛豆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毛豆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盐为辅料,经挑选、清洗、杀青、冷却、沥水、速冻、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速冻毛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SQ 0001S20212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1406 绿色食品 速冻蔬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毛豆:应新鲜、清洁,无腐烂、异味、病虫害,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要求。3.1.3食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色泽具有该品种产品特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形态气味和滋味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铅(以 Pb 计)/(mg/kg)0.2镉(以 Cd 计)/(mg/kg)0.1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g10000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SQ 0001S20213大肠菌群,MPN/g3.03.5致病菌指标致病菌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致病菌指标项 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CFU/g均以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3.6农药最大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7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的规定。3.8食品添加剂3.8.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8.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9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在正常的条件下,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有无可见外来杂质。4.2理化指标4.2.1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SQ 0001S202144.3微生物指标4.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4致病菌指标4.4.1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4.2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测定。4.5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方法检测。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2抽样从同一组批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随机抽取 20 包(盒),样品总量不得少于 5kg。样品平均分成两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3出厂检验5.3.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净含量。5.3.2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六个月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SQ 0001S20215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5.2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5.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标签6.1.1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的规定。6.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采用塑料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采用玻璃容器应符合 GB 4806.5 的规定,铝箔袋包装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6.3运输运输采用专用冷藏车(箱),车厢内应清洁卫生,温度保持在18以下,温度波动为2以内,运输过程的最高温度不得高于-12。装卸应轻拿轻放快捷,不得与有污染的物品混装,不得日晒雨淋。6.4贮存产品应贮藏于-18以下的冷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库混存。7保质期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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