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LDJX 0001 S-2019 非发酵豆制品(腐皮).pdf
下载文档

ID:2682923

大小:198.61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LDJX 0001 S-2019 非发酵豆制品腐皮 2019 发酵 豆制品 腐皮
Q/LDJX龙 海 市 豆 锦 香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LDJX 0001S-2019非发酵豆制品(腐皮)2019-04-12 发布2019-05-12 实施龙海市豆锦香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LDJX 0001S-20191前言为保证产品质量,更好地组织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质量指标(水分、蛋白质)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指标参考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规定。本标准由龙海市豆锦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龙海市豆锦香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亚前。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DJX 0001S-20192非发酵豆制品(腐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发酵豆制品(腐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经浸泡、磨浆、过滤、煮浆、拉膜、经过或者不经过定型、经过或者不经过盐水浸泡、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片状或圆筒状的非即食非发酵豆制品(腐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2大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非发酵豆制品(腐皮)以大豆为原料,经浸泡、磨浆、过滤、煮浆、拉膜、经过或者不经过定型、经过或者不经过盐水浸泡、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片状或圆筒状的非即食非发酵豆制品(腐皮)。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大豆应符合GB 1352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DJX 0001S-201934.1.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3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 泽浅黄色,有光泽形态薄膜状或圆筒状,厚薄均匀,形状完整,有韧性气 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片状圆筒状水分/(g/100g)11.055.0蛋白质/(g/100g)29.015.0铅(以Pb计)/(mg/kg)0.5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食品添加剂4.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检验方法5.1感官要求正常条件下,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嗅其气味。5.2理化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DJX 0001S-201945.2.1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执行。5.4食品添加剂5.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5.4.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投料、同一天生产加工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货批。6.2抽样从每货批的产品中按1%3%袋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总量不低于1kg(不少于4个包装)。6.3出厂检验产品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每半年一次;b)原料、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时;c)停厂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重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提出。6.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可双倍取样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DJX 0001S-201957.2包装包装材料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和塑料膜袋,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GB/T 21302的要求,塑料膜袋应符GB 4806.7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中严防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7.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卫生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8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贮存、运输的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保质期为8个月。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