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MACI
0002
S-2017
香辛调味料
2017
调味料
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MACI0002S-2017代替 Q/MACI0002S-2014香辛调味料2017-05-09发布2017-05-09实施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本标准参照 GB/T 15691-2008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和产品特性编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Q/MACI0002S-2014。本标准与 Q/MACI0002S-2011 相比,项目按照上海市卫计委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格式要求调整;根据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整指标;增加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主要修改如下:删除 2.规范性引用文件、4.1 原辅料要求、6 检验方法下列所有引用文件及附录 A;删除 4.3 理化指标”中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总砷、3-氯-1,2-丙二醇等指标,将“理化指标”改为“污染物限量”;将“微生物指标”改为“致病菌限量”,同时抽样检验方法改为三级采样,增加即食类产品对产气荚膜梭菌的要求;删除检验规程的部分内容,仅保留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规定;删除 4.6 净含量技术要求及净含量抽样方法和 6 试验方法;删除附录 A添加剂使用列表。本标准由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爽、石祈珩。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年版本发布情况为:Q/MACI0002S-2014ISHQBQ/MACI0002S-2017香辛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辛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白胡椒、黑胡椒、花椒、洋葱、大蒜、辣椒、八角、小茴香、枯茗、芹菜籽、生姜粉、桂皮、莳萝草、月桂叶、龙蒿叶、罗勒叶、甘牛至等一种或多种香辛料或香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如麦芽糊精、味精、食用盐、食用葡萄糖、酵母抽提物、大豆油、玉米淀粉、抗结剂(二氧化硅等)经挑选、过磁、混合、粉碎/过筛、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具有各式香辛料风味的香辛调味料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产品分类下列产品分类适用于本标准。3.1.按产品物理状态分3.1.1 整粒指以整粒原料为主的香辛料制品,如整粒的花椒、八角、辣椒、白胡椒、黑胡椒等。3.1.2 粉状指经粉碎/过筛,经研磨成粉末状为主的香辛料制品,如花椒粉、八角粉、辣椒粉、白胡椒粉、黑胡椒粉等。3.1.3大颗粒指经粉碎后以大颗粒为主的区别于粉状的香辛料制品,如黑胡椒碎粒等。3.2 按香辛料含量分3.2.1 纯香辛料香辛料含量超过97%以上,除抗结剂、植物油以外不添加其他辅料的产品。3.2.2 复合香辛调味料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香辛料,添加其他辅料、食品添加剂混合而成,香辛料总量在55-97%的产品。1SHQBQ/MACI0002S-20174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 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应保证消费者的安全,不应使用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物质。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称取10g样品置于具有白色底色的背景下观察其外观及色泽,用少量产品进行品尝试验。组织形态自由流动的粉末或颗粒,允许有少许结块现象滋、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4.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中对调味品 香辛料类的规定。4.4 微生物限量 指示菌限量和致病菌限量均应符合 DB 31/2002 的要求,其中严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 规定:表 2 致病菌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0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4.5.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4.5.3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4.6 包装外观要求产品包装上标签清晰、美观,标识内容完整,套色准确,无叠字,漏色现象。包装袋密封良好。由目视检查。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和DB 31/2003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明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和包装外观。2SHQBQ/MACI0002S-20176.2 型式检验6.2.1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b)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或机械大修后恢复生产时;6.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识、标签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质检总局第 123 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7.1.2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可按 GB 7718 的要求免于标识部分信息,产品名称可按客户的用途和要求标识,同时在同一展示面上标识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产品还应标明食用方式。7.2 包装运输包装及销售包装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GB/T 6543、GB 9683、GB 19778、GB9685 的规定,且不影响内容物品质,外包装必须牢固、防潮。7.3 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合运输。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一起堆放。3SHQBQ/MACI0002S-2017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香辛调味料(Q/MACI0002S-2017)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