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悦家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ADL0003S-2017代替Q/NADL0003S-2014风味饮料2017-04-12发布2017-04-12实施上海悦家食品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参考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代替Q/NADL0002S-2014《果味饮料》、Q/NADL0003S-2014《乳味饮料》。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风味饮料》;本标准由上海悦家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悦家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峰,刘军。本标准同时适用于以下企业生产的风味饮料:上海悦家食品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生产地址为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开发区。SHQBQ/NADL0003S-2017风味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味饮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标签、标志和保质期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以糖(包括白砂糖、葡萄糖、果葡糖浆)和(或)甜味剂(包括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安赛蜜、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包括柠檬酸、柠檬酸钠)、增稠剂(包括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刺槐豆胶)、食用香精等的一种或者多种作为调整风味的主要手段,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风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乳味饮料以水、白砂糖、葡萄糖等为主要原料,添加甜味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安赛蜜)、酸度调节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增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食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后,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3.2果味饮料以水、白砂糖、果葡糖浆等为主要原料,添加甜味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安赛蜜、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增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刺槐豆胶)、食用香精、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等食品添加剂后,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2SHQBQ/NADL0003S-20174.1.3葡萄糖应符合GB/T20880的规定。4.1.4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的规定。4.1.5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应符合GB1886.37的规定。4.1.6AK糖(安赛蜜)应符合QB2393的规定。4.1.7三氯蔗糖应符合GB25531的规定。4.1.8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规定。4.1.9柠檬酸钠应符合GB6782的规定。4.1.10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1886.23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