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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MX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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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19
人参片
2019
人参
Q/KMXKH0025S-2019221982S-20192019070520220704*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KMXKH备案号:221982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7 月 04 日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KMXKH0025S-2019人参片2019-06-15 发布2019-06-21 实施Q/KMXKH0025S-20191前言本标准由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宝、赵宏伟、张立友、张志东。Q/KMXKH0025S-20192人参片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晒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为原料,经灭菌、软化、切制、干燥、分选、封装等工艺制成的其他类即食人参制品-人参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NM 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695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 19741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7食品包装用多层共挤膜、袋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膜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KMXKH0025S-20193GB/T 30768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 1231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QB/T 1871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DB34/T 1628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生晒参为 5 年或 4 年生人工种植,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含人参 100 克。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形状圆形或类圆形取适量样品均匀摊在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形状、颜色、虫蛀、霉变、杂质等项目的检验。颜色淡黄白色或类白色虫蛀、霉变无虫蛀、霉变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2.0GB/T 19506 附录 B水分,%12.0GB 5009.3总灰分,%6.0GB 5009.4注:上述指标均以干燥品计算。Q/KMXKH0025S-20194表 3污染物限量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0GB 4789.2霉菌,CFU/g10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大肠埃希氏菌O157:H7500-GB 4789.36注:1、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菌落总数、霉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49GB 5009.12镉(以 Cd 计),mg/kg0.5GB 5009.15总汞(以 Hg 计),mg/kg0.06GB 5009.17Q/KMXKH0025S-2019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 GB/T 2828.1 的规定。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型式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合格,可取备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供需对双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片配料表:生晒参净含量和规格:3g/袋、6g/袋、9g/袋、12g/袋、15g/袋、18g/袋、21g/袋,或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集安市锦绣街 555 号联系方式:0435-6699957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 60 个月贮存条件: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库房保持干净卫生,不能与有毒、有污染的杂物混存、混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KMXKH0025S-2019注意事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人参食用量3g/天,本产品每 100g添加人参 100g。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KMXKH0025S-20196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1440KJ17%蛋白质14.9g25%脂肪0g0%碳水化合物63.0g21%钠21mg1%8包装产品销售内包装:应符合相应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要求。采用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标准应符合 QB 1231 的规定;采用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标准应符合GB/T 4456 的规定;采用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标准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采用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标准应符合QB/T 1871 的规定;采用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标准应符合 DB34/T 1628 的规定;采用食品包装用多层共挤膜、袋,标准应符合 GB/T 28117 的规定;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膜,标准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采用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标准应符合 GB/T 30768 的规定;采用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标准应符合GB/T 16958 的规定;采用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标准应符合 GB 19741 的规定,产品销售内包装也可根据市场需求而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 60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