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LZXY
0002
S-2021
芸贝贝压片糖果
2021
贝贝
压片
糖果
Q/LZXY0002S-2021临泽县新裕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ZXY临泽县新裕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临泽县新裕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发布2021-11-29 发布2021-11-29 实施芸贝贝压片糖果Q/LZXY0002S-2021目次前言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技术要求 14食品添加剂 2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26检验规则 3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保质期 3Q/LZXY0002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临泽县新裕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由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张掖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共同起草。本标准同时适用于甘肃芸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自明 李晔 李雪梅本标准于2021年11月29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LZXY0002S-20211芸贝贝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芸贝贝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荒漠肉苁蓉、覆盆子、黄芪、枸杞子、菊花、葛根、荷叶、栀子为原料,经精选、提取、浓缩、干燥、粉碎、过筛,辅以或不辅以蜂蜜、麦芽糊精、微晶纤维素,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木糖醇、硬脂酸镁),经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衣或不包衣、包装等加工工序工序制成的芸贝贝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T 18672枸杞GB/T 20359地理标志产品 黄山贡菊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LZXY0002S-202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荒漠肉苁蓉 CistancheCistanche deserticoladeserticolaY.C.MaY.C.Ma、覆盆子、黄芪、葛根、荷叶、栀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GB 2762 及 GB 2763 的规定。3.1.1.2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1.3 菊花:应符合 GB/T 20359 的规定。3.1.2 辅料3.1.2.1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2.2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2.3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2.4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2.5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外观、色泽浅棕或棕黄色。GB 17399滋味和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椭圆或异形片状糖果,边缘光洁、无粘连。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标准干燥失重,g/100g5.0SB/T 10347 附录 A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mg/kg50GB 5009.343.4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标准铅(以 Pb 计),mg/kg0.4GB 5009.1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LZXY0002S-20213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5210102GB 4789.3 第二法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木糖醇、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7403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袋,15袋用于检验,5袋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12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6.5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Q/LZXY0002S-202147.1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GB 4806.8、GB 4806.9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