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KKS
0022
S-2019
DHA藻油凝胶糖果
2019
DHA
凝胶
糖果
: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KKSQ/KKS 0022S-2019代替Q/KKS 0022S-2016DHA 藻油凝胶糖果2019-01-01 发布2019-02-01 实施广州金奇仕贸易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1012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1月31日Q/KKS 0022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代替 Q/KKS 0022S-2016DHA 藻油凝胶糖果。本标准与 Q/KKS 0022S-2016DHA 藻油凝胶糖果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原辅料;规范性引用文件按现行有效文本做了相应的修订;修改了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本标准由广州金奇仕贸易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广州金奇仕贸易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也适用于委托的生产方: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辉凌路 7 号之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林帆。本标准于 2016 年 11 月首次发布,于 2019 年 01 月第一次修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KKS 0022S-2016。Q/KKS 0022S-20191DHA 藻油凝胶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DHA 藻油凝胶糖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山梨糖醇、DHA 藻油、针叶樱桃果粉、甜橙粉、葵花籽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明胶、甘油、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醋酸酯淀粉的其中一种或多种,经熬糖、溶胶、混合、调配、浇模成型、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 DHA 藻油凝胶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67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464葵花籽油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油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KKS 0022S-2019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 第3号)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 第9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2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要求。3.1.3DHA 藻油应符合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 年 第 3 号)的要求。3.1.4甜橙粉呈粉末状,无潮解,无结块,无霉点,卫生指标应符合 GB/T 29602 的要求。3.1.5针叶樱桃果粉呈粉末状,无潮解,无结块,无霉点,卫生指标应符合 GB/T 29602 的要求,还应符合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 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 年 第 9 号)的要求。3.1.6葵花籽油应符合 GB/T 10464、GB 2716 的要求。3.1.7明胶应符合 GB 6783 的要求。3.1.8甘油应符合 GB 29950 的要求。3.1.9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10食品用香料应符合 GB 29938 的要求。3.1.11醋酸酯淀粉应符合 GB 29925 的要求。3.1.12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要求。3.1.13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色泽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夹心层在低温条件下可能出现状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18.0DHA含量,%1.0铅(以Pb计),mg/kg0.4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Q/KKS 0022S-20193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3.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3.6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17403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按GB 17399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5.2.1干燥失重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DHA 含量按GB 5009.168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限量5.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及数量以随机取样法于成品仓库抽取样品,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4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净含量抽样按JJF 1070中的规定执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4.2净含量、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5型式检验6.5.1正常情况下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年进行一次,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 3.2、3.3、3.4、3.6 要求的全部项目和标签。Q/KKS 0022S-2019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6.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限量不符合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3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 6.3 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包装箱的图形标志等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告中标签、标识的要求。7.2包装7.2.1复合袋包装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塑料瓶、塑料袋、塑料盒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纸应符合 GB 4806.8 的要求。7.2.2外包装纸箱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2.3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要求。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贮存产品密封贮存于 25以下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阴凉条件下(25以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