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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MXKH
0009
S-2022
鲜人参膏饮料
2022
人参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KMXKHQ/KMXKH0009S-2022代替Q/KMXKH0009S-2019鲜人参膏饮料2022-04-04 发布2022-04-3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KMXKH0009S-2022221031S-20222022 04252025 0424Q/KMXKH0009S-20221前言本标准由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提出,代替Q/KMXKH0009S-2019。本标准起草单位: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东、张立友、李振宝、张冰。Q/KMXKH0009S-20222鲜人参膏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鲜人参(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蜂蜜、麦芽糖,水为原料,鲜人参经提取、浓缩得提取物,提取物与蜂蜜、麦芽糖、水经配料、灌装、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植物饮料-鲜人参膏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GB/T 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长白山人参GB/T 20883麦芽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膜Q/KMXKH0009S-20223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1326植物饮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国家质监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鲜人参为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mL 产品中添加 15g 人参。3.1.2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3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3 的规定。3.1.4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棕红色至棕褐色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滋味、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无异臭状态半流体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2NY 318 附录 B固形物,g/L40GB/T 1214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Q/KMXKH0009S-20224表 4 续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1、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菌落总数、霉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 GB/T 2828.1 的规定。Q/KMXKH0009S-20225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型式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合格,可取备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供需对双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鲜人参膏饮料配料表(原料):麦芽糖、鲜人参、水、蜂蜜。净含量/规格:6g/袋10g/袋或根据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集安市锦绣街555号联系方式:0435-6699926/6699957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 24 个月贮存条件: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KMXKH0009S注意事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人参食用量3g/天,本产品每100mL添加人参15g。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760KJ9%蛋白质3.2g5%脂肪0g0%碳水化合物41.0g14%钠24mg1%8包装产品销售内包装:应符合相应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要求。采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28118 规定要求;采用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标准应符合 GB/T 4456 的规定;采用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标准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产品销售内包装也可根据市场需求Q/KMXKH0009S-20226而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