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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YJ
0010
S-2019
幽雅醇厚型白酒
2019
幽雅
醇厚
白酒
江 苏 今 世 缘 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JSYJ 0010S-2019 幽雅醇厚型白酒 2019-01-08 发布 2019-02-13 实施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JSYJ 代替 Q/JSYJ 0010S-2017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3 6 9 S-2 0 1 9备案日期:2 0 1 9-0 2-1 2Q/JSYJ 0010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的有关规定。本标准“铅(以 Pb 计)0.4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蒸馏酒、黄酒“铅(以 Pb 计)0.5mg/kg”的要求。本标准代替Q/JSYJ 0010S2017幽雅醇厚型白酒,与Q/JSYJ 0010S2017幽雅醇厚型白酒相比,除了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范围;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酸酯总量的术语与定义;调整了分类;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试验方法;修改了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峰、左文霞、梅艳、孙莹、周维军、刘常波、潘媛媛。本标准于2011年12月12日首次发布;2014年10月16日第一次修订发布;2015年05月08日第二次修订发布;2017年07月10日第三次修订发布;2018年12月30日第四次修订。J S Q BQ/JSYJ 0010S2019 1 幽雅醇厚型白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幽雅醇厚型白酒的术语与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高粱、小麦、大米、大麦、玉米、豌豆为主要原料,以中高温大曲、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泥窖固态发酵,经固态蒸馏、分质接酒、贮存、勾兑、灌装而形成的的幽雅醇厚型白酒(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353 玉米 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1 高粱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0460 豌豆 GB/T 16289 豉香型白酒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3 术语与定义 酸酯总量:单位体积白酒中总酸和总酯的总含量。4 分类 产品按酒精度不同分为:高度酒:45%vol酒精度68%vol;低度酒:20%vol酒精度45%vol。J S Q BQ/JSYJ 0010S2019 2 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2 高粱:应符合 GB/T 8231、GB 2715 的规定。5.1.3 小麦:应符合 GB 1351、GB 2715 的规定。5.1.4 大米:应符合 GB/T 1354、GB 2715 的规定。5.1.5 大麦: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5.1.6 玉米:应符合 GB 1353、GB 2715 的规定。5.1.7 豌豆:应符合 GB/T 10460、GB 2715 的规定。5.1.8 大曲:应符合 A.1 的规定。5.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高度酒 低度酒 色 泽 无色透明或微黄、无悬浮物、无沉淀a 无色透明或微黄、无悬浮物、无沉淀a 香 气 复合幽雅细腻 复合较幽雅细腻 口 味 酒体醇厚、香味协调、余味悠长 酒体较醇厚、香味协调、余味长 风 格 具有本品幽雅醇厚风格 具有本品幽雅醇厚风格 a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高度酒 低度酒 酒精度a,%vol 45%vol酒精度68%vol 20%vol酒精度45%vol 酸酯总量,mmol/L 23.00 14.00 己酸+己酸乙酯,g/L 0.50 0.40 固形物,g/L 0.7 0.9 铅(以Pb计),mg/kg 0.4 a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示值允许差为1.0%vol;注:不得添加使用食用酒精及非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其他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57、GB 2762标准最新要求。5.4 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5.5 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895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己酸乙酯 按 GB/T 10345 规定执行。6.2 酒精度 J S Q BQ/JSYJ 0010S2019 3 按 GB 5009.225 规定执行。6.3 酸酯总量 按GB/T 16289-2018 附录A规定执行。6.4 己酸 按附录B 规定执行。6.5 固形物 按 GB/T 10345 规定执行。6.6 甲醇 按 GB 5009.266 规定执行。6.7 氰化物 按GB 5009.36规定执行。6.8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执行。6.9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批勾兑、灌装、包装后的,同一类别、同一品质、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按GB/T 10346 规定执行。采样后应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班组、采样时间及地点、采样人。将样品分为两份,一份封存,保留两个月备查。另一份样品进行感官、理化指标的检验。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酒精度、酸酯总量、己酸+己酸乙酯、固形物、甲醇和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5.2、5.3、5.4。7.3.2.2 正常情况下,同一产品的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当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7.4 判定规则 7.4.1 产品经检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批或该批次型式检验结论为“合格”。7.4.2 检验结果若有不合格项,允许用备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批次型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运输、贮存按GB/T 10346规定执行。8.2 标签、标志应符合GB 2757、GB 7718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J S Q BQ/JSYJ 0010S2019 4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包装、运输、贮存按GB/T 10346规定执行。9.2 标志、标签应符合GB 2757、GB 7718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J S Q BQ/JSYJ 0010S2019 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曲的质量要求 A.1 大曲 A.1.1 大曲:以小麦、大麦、豌豆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含有多菌酶类的曲块。A.1.2 大曲的质量要求:见表A.1。表A.1 大曲的质量要求 项目 指标 感官要求 外 观 淡黄色,挂衣均匀,无裂口,无明显变形。断 面 淡黄色,有火圈。菌丝生长良好。无窝水、无生心、无霉变。皮 厚/(mm)4 香 味 曲香浓烈纯正 理化要求 水 分/(g/100g)14.0 糖化力/(mg/gh)240 发酵力/(g/g48h)0.20 卫生要求 铅(以pb计)/(mg/kg)0.2 A.1.3 大曲的类别 中高温大曲:曲心温度达5058;高温大曲:曲心温度为60及以上。J S Q BQ/JSYJ 0010S2019 6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白酒中己酸含量的测定方法(注:此方法参考GB/T 10781.1(征求意见稿)附录B。若修改的GB/T 10781.1正式颁布,从其规定。)B.1 气相色谱法(第一法 仲裁法)B.1.1 原理 样品气化后随同载气进入色谱柱,被测组分在两相中分配系数的不同而得到分离,分离后进入氢火焰例子化监测器产生响应值,以保留时间定性,内标法定量。B.1.2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试剂均为色谱纯水为GB/T 6682-2008规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水。B.1.2.1 无水乙醇 B.1.2.2 己酸:纯度99.5%B.1.2.3 2-乙基丁酸 B.1.2.4 乙醇溶液(50%体积分数):量取250mL无水乙醇于50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混匀。B.1.2.5 己酸储备液(5.0g/L):称取0.5g(称准至1mg)己酸标准物质于100mL容量瓶,用50%乙醇溶液(B.2.4)定容,摇匀。B.1.2.6 己酸系列标准工作溶液:分别准确吸取0.5mL、1.0mL、1.5mL、2.0mL己酸储备液(B.1.2.5)于10mL容量瓶中,用50%乙醇溶液(B.1.2.4)定容,摇匀,配置成0.25g/L、0.5g/L、0.75g/L、1.00g/L的己酸系列标准工作溶液。B.1.2.7 2-乙基丁酸内标溶液(2%体积分数):吸取1.0mL2-乙基丁酸于50mL容量瓶中,用50%乙醇溶液(B.1.2.4)定容至50mL混匀。B.1.3 仪器和设备 B.1.3.1 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离子化检测器 B.1.3.2 分析天平:感量1mg B.1.3.3 聚乙二醇毛细管柱(50m0.25mm0.20m)或等效色谱柱。B.1.4 分析步骤 B.1.4.1 参考色谱条件 B.1.4.1.1 载气流量:1mL/min B.1.4.1.2 分流比 20:1 B.1.4.1.3 氢气流量:30mL/min B.1.4.1.4 空气流量:300mL/min B.1.4.1.5 检测器温度:250 B.1.4.1.6 进样口温度:250 B.1.4.1.7 升温程序见表 B.1 表 B.1 升温程序 升温速率/(/min)数值/保持时间/min 0 35 1 3.5 180 0 15 210 6 J S Q BQ/JSYJ 0010S2019 7 B.1.4.2 绘制标准曲线 在配置好的己酸系列标准工作溶液(B.2.6)中分别加入0.1mL 2-乙基丁酸内标溶液(B.1.2.7),充分摇匀,按照参考色谱条件(B.1.4.1)测定,以己酸系列标准工作溶液为横坐标,己酸与2-乙基丁酸内标峰面积之比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B.1.4.3 样品测定 准确吸取10mL样品至10mL容量瓶中,加入0.1mL2-乙基丁酸内标溶液(B.1.2.7),充分摇匀,按照参考色谱条件(B.1.4.1)测定,得到样品中己酸与2-乙基丁酸内标峰面积之比,由标准曲线查得待测液中己酸的含量。B.1.5 计算 样品中己酸的含量按式(B.1)计算:X=C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