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JSJS 0003 S-2022 腌制关山樱花.pdf
下载文档

ID:2682067

大小:286.07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SJS 0003 S-2022 腌制关山樱花 2022 腌制 关山 樱花
江 苏 金 莎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SJS 0003S-2022 腌制关山樱花 2022-03-14 发布 2022-04-03 实施 江苏金莎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JSJS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6 1 9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4-0 2Q/JSJS 0003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及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依据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标准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部分参照了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的有关规定。本标准将铅指标设定为铅(以 Pb 计)0.9 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蔬菜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的铅(以 Pb 计)1.0 mg/kg 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金莎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波、莫鹏启。本标准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发布。J S Q BQ/JSJS 0003S2022 1 腌制关山樱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腌制关山樱花的分类及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采摘的关山樱花为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柠檬酸,添加或不添加食糖、胭脂红、甜蜜素,经清洗、拣剔、盐渍、脱盐或不脱盐、糖渍或不糖渍、包装、水浴杀菌或不水浴杀菌而成的非即食腌制关山樱花(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2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关山樱花等 32 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2 年 第 1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及命名 根据生产工艺不同分类命名,分为盐渍关山樱花和糖渍关山樱花。4 要求 4.1 原辅料 J S Q BQ/JSJS 0003S2022 2 4.1.1 关山樱花:应新鲜、无腐烂变质、无病虫伤,并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关山樱花等 32 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2 年 第 1 号)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及 GB 2721 的规定。4.1.4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4.1.5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1.6 胭脂红:应符合 GB 1886.220 的规定。4.1.7 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与滋味,无异味,无异嗅。组织状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大小均匀,无霉变,无霉斑白膜。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mg/kg 20 铅(以 Pb 计),mg/kg 0.9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符合 GB 2714 的规定。4.5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将内容物倒入清洁的白磁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杂质后,仔细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对照本标准规定,作出评价。5.2 理化指标 5.2.1 亚硝酸盐 J S Q BQ/JSJS 0003S2022 3 按 GB 5009.33 规定的方法进行。5.2.2 铅 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5.3 微生物限量 按 GB 271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5.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经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6.2.2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亚硝酸盐、大肠菌群、净含量。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产品批量投产前;b)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别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除 4.1 的全部项目。6.4 组批与抽样 6.4.1 产品以同一天、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4.2 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五袋,不小于 1kg(净含量允差检验样本除外)。6.4.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十袋,不少于 2kg(净含量允差检验样本除外)。6.5 判定 产品经检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其余指标如有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J S Q BQ/JSJS 0003S2022 4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并标注不适宜人群。运输包装标志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重(质)量、体积、执行标准号及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有关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要求。7.2 包装 7.2.1 产品包装可分为瓶装、袋装、桶装等,各种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7.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7.3 运输 运输工具及车辆符合卫生要求,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曝晒、受潮、受压。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干燥、阴凉的食品专用仓库,并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一起混存。8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储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盐渍关山樱花保质期为 24 个月,糖渍关山樱花保质期为 12 个月。J S Q B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