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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T 0007 S-2021 牡丹北虫草片(压片糖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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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T 0007 S-2021 牡丹北虫草片压片糖果 2021 牡丹 虫草 压片 糖果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YTQ/JLYT0007S-2021代替Q/JTLJ0007S-2017牡丹北虫草片(压片糖果)2021-07-10 发布2021-07-28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Q/JLYT0007S-2021222704S-20212021 08062024 0805Q/JLYT0007S-20211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起草单位: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本标准适用于: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农安县农安镇群众村一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春蓉。本次标准修改内容:1.本次修改是对牡丹北虫草片(压片糖果)企业标准 Q/JTLJ0007S-2017 的延续;2.本次修改了了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准号,将“吉林省世龙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修改为“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将“Q/SLYY0007SS-2017”修改为“Q/JLYT0007S-2021”;3.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4.修改了原料添加顺序5.修改了部分指标检验方法及限量;6.修改了标签样式。Q/JLYT0007S-20212牡丹北虫草片(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聚果糖为原料,加入丹凤牡丹花、北虫草(蛹虫草)、肉桂、玛咖粉、山楂、海参、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硬脂酸镁,原料经前处理、粉碎、制粒、总混、压片、内包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牡丹北虫草片,产品类别为: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5食品接触用玻璃及其制品GB 4806.7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3528低聚果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NY/T 1506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Q/JLYT0007S-20213QB 2142玻璃容器 含气饮料瓶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DBS 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新食品原料玛咖粉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10号新食品原料蛹虫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3.1.2丹凤牡丹花应符合 NY/T 1506 的规定。3.1.4北虫草(蛹虫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的规定。3.1.5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应符合 DBS 22/024 中生晒参的规定。每 100g 产品中添加生晒参 0.5g。3.1.6肉桂、山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7玛卡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的规定,每 100g 产品中添加玛卡粉 5g。3.1.8海参应符合 GB 31602 的规定。3.1.9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10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色至棕色取20g试样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片形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滋、气味微甜,具有本品特有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5SB/T 10347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JLYT0007S-20214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铜(以Cu计),mg/kg10.0GB 5009.133.5特征性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特征性指标项目限量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005GB/T 195063.6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注1: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硬脂酸镁抗结剂按生产需求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5、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干燥失重、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Q/JLYT0007S-20215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0 个最小包装单位的样品,所取试样不得少于 1000g。样品均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牡丹北虫草片(压片糖果)配 料 表:低聚果糖、丹凤牡丹花、北虫草(蛹虫草)、肉桂、玛咖粉、山楂、海参、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硬脂酸镁净 含 量:350 克/瓶(或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地址:农安县农安镇群众村一社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喷码保 质 期:未开封 24 个月,开封后尽快食用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YT0001S人参食用量3 克/天,每 100g 产品中添加人参 0.5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岁以下儿童玛咖粉食用量25 克/天,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玛卡粉 5 克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注意事项: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Q/JLYT0007S-20216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529 千焦(kJ)18%蛋白质38.3 克(g)64%脂肪0.9 克(g)2%碳水化合物49.7 克(g)17%钠422 毫克(mg)21%8包装内包装选用塑料瓶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选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选用玻璃容器 含气饮料瓶应符合QB 2142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17374和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贮存成品贮存库房应常温干燥、通风、无毒、无异味、无其它污染。库房最佳温度应在 25以下,库内设垫离架及防鼠、防蝇等设施,产品码放时离地离墙不少于 20cm。10运输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卫生。运输过程应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装卸时轻拿轻放,保持包装完好。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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