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LT
0001
S-2020
五谷杂粮米
2020
五谷杂粮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五谷杂粮米备案号:360900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1月20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9日Q/JLT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LT 0001S-20202020-10-21 发布2020-10-21 实施吉安黎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以Pb计)限量为0.16mg/kg,严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麦片、面筋、八宝粥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0.2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吉安黎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吴文慧。本标准批准人:闵武林。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1 五谷杂粮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米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大米、红米、小米、食用玉米淀粉、紫薯淀粉、荞麦粉、马铃薯淀粉、水为原料,选择性添加燕麦粉、小麦粉、大豆膳食纤维粉、红薯淀粉、葛根淀粉、魔芋粉、苦瓜粉、南瓜粉、花生、红豆、绿豆、黑豆、赤小豆、芸豆、薏苡仁、青稞、山药、香菇、蛹虫草、人参(人工种植)、枸杞子、蒲公英、芝麻油,经粉碎、配料、混合、制粒、干燥、冷却、真空包装或非真空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五谷杂粮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2 大豆 GB/T 1354 大米 GB/T 1355 小麦粉 GB/T 1532 花生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3 芝麻油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462 绿豆 GB/T 11766 小米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2494 大豆膳食纤维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5028 荞麦粉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2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GB/T 38581 香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94 魔芋粉 NY/T 892 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 NY/T 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 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的规定。3.1.2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3 食用玉米淀粉 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3.1.4 荞麦粉 应符合GB/T 35028的规定。3.1.5 燕麦粉 应符合NY/T 892的规定。3.1.6 小麦粉 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3.1.7 大豆膳食纤维粉 应符合GB/T 22494的规定。3.1.8 紫薯淀粉、红薯淀粉、马铃薯淀粉、葛根淀粉 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3.1.9 魔芋粉 应符合NY/T 494的规定。3.1.10 苦瓜粉、南瓜粉 应符合NY/T 1884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3 3.1.11 红米、红豆、赤小豆、芸豆、青稞 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3.1.12 小米 应符合GB/T 11766的规定。3.1.13 花生 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3.1.14 绿豆 应符合GB/T 10462的规定。3.1.15 黑豆 应符合GB 1352的规定。3.1.16 香菇 应符合GB/T 38581的规定。3.1.17 蛹虫草 应符合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0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1.18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1.19 薏苡仁、山药、枸杞子、蒲公英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中相应品种项下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0 芝麻油 应符合GB/T 8233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呈固体粒状、整齐均匀 取本品适量倒入洁净、干燥、透明的容器中,目测其外观、色泽、杂质、鼻嗅其气味;煮熟后,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 色泽 应呈本品特有的颜色,色泽均匀,无焦糊现象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霉变,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4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14.0 GB 5009.3 酸度【0.1mol/L NaOH】/(mL/10g)4.0 GB 5009.239 铅(以Pb计)/(mg/kg)0.16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g/kg)5.0 GB 5009.22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其他农药残留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酸度、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5 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 添加了蛹虫草的产品,标签上还应标识不适宜人群。7.1.3 添加了人参(人工种植)的产品,标签上还应标明“本品含人参(人工种植)的添加量,每日食用限量和不适宜人群”。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 9683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T 0001S-2020 6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五谷杂粮米,标准编号为:Q/JLT 0001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