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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SR
0029
S-2021
胶原蛋白肽蛋白质粉固体饮料
2021
胶原
蛋白
蛋白质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SRQ/JLSR0029S-2021胶原蛋白肽蛋白质粉(固体饮料)2021-08-23 发布2021-09-24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 林 舒 润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吉林舒润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JLSR0029S-2021223646S-20212021 10152024 1014Q/JLSR0029S-20211胶原蛋白肽蛋白质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洋鱼低聚肽粉/胶原蛋白肽粉、大豆肽粉、大豆蛋白粉、乳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大豆分离蛋白粉、乳清蛋白粉、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抗性糊精、L-苹果酸、甜菊糖苷、甜橙粉、二氧化硅、食品用香精,经调配、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的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4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T 10004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T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2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T 20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低聚异麦芽糖GB/T 20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麦芽糊精GB/T 224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豆肽粉Q/JLSR0029S-20212GB/T 224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豆蛋白粉GB/T 227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海洋鱼低聚肽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橙子粉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2012年9月15日,卫生部发布 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中抗性糊精为普通食品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海洋低聚肽粉应符合 GB/T 22729的规定。3.1.2 大豆肽粉应符合GB/T 22492的规定。3.1.3 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T 22493的规定。3.1.4 大豆分离蛋白应符合 GB/T 20371的规定。3.1.5 乳粉应符合 GB/T 5410的规定。3.1.6 乳清蛋白粉应符合 GB 11674的规定。3.1.7 橙子粉应符合 GB/T 29602的规定。3.1.8 抗性糊精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的规定。3.1.9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的规定。3.1.10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的规定。3.1.11 甜菊糖苷应符合 GB/T 8270的规定。3.1.12 L-苹果酸应符合 GB 1886.40的规定。3.1.13 二氧化硅应符合 GB 25576的规定。3.1.14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的规定。3.1.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白色至淡黄色,色泽均匀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组织形态呈粗细度均匀的细小颗粒或粉末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且状态均匀Q/JLSR0029S-20213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蛋白质,(g/100g)20GB 5009.5低聚肽,(g/100g)10GB/22729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8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35*104GB 4789.2大肠杆菌/(CFU/mL)5210100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活菌数/(CFU/mL)106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处理。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甜菊糖苷甜味剂0.2(g/kg)0.2(g/kg)GB 1886.39L-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二氧化硅抗结剂15.0(g/kg)15.0(g/kg)GB25576食品用香精食品增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Q/JLSR0029S-2021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大肠菌群、菌落总数。6.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1)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2)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4)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6.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生产线每组批随机抽取0.2%,或每组批不少于1kg,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6.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 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号(2009)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胶原蛋白肽蛋白质粉(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胶原蛋白肽/海洋鱼低聚肽粉、大豆蛋白肽、大豆蛋白粉、乳粉、麦芽糊精、甜菊糖苷、二氧化硅、食品用香精(标签依产品实际生产配料标注)Q/JLSR0029S-20215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需要而定生产企业:吉林舒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四浑公路999-999/551-077号118室产 地:吉林省通化市生产日期:见盒面保质期:24个月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50240063产品标准代号:Q/JLSR0029S7.2 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272 千焦(kJ)15%蛋白质33.3 克(g)56%脂肪3 克(g)5%碳水化合物35 克(g)12%钠5 毫克(mg)0%8 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0004的规定,包装应严密、无泄漏。销售包装应符合 GB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的规定。9 保质期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防冰冻,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贮。保质期为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