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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YY
0050
S-2020
初元牌复合肽营养饮品型
2020
初元牌
复合
营养
饮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初元牌复合肽营养饮品(型)备案号:360002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月9日有效期至:2025年1月8日Q/JZYY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ZYY 0050S-20202019-11-18 发布2019-11-20 实施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50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低聚肽总量的测定.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水解乳清蛋白粉的质量要求.7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50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代替了Q/JZYY 0050S2017 初元牌复合肽营养饮品(型)。本标准与Q/JZYY 0050S201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3.1.2 泰和乌鸡由“应符合GB/T 21004的规定”修改为“来源应符合GB/T 21004的规定,宰杀加工后的检测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鱼胶原蛋白”规范为“鱼胶原蛋白肽”。淡水鱼蛋白肽应符合QB/T 4588的规定与鱼胶原蛋白肽应符合QB 2732的规定修改为“3.1.6 淡水鱼蛋白肽、鱼胶原蛋白肽应符合GB 31645的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限量为0.2mg/L,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铅(以Pb计)限量0.3mg/L。本标准起草单位: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静、刘慧莹、元文君。本标准批准人:卢小青。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50S2020 1 初元牌复合肽营养饮品(型)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初元牌复合肽营养饮品(型)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洋鱼低聚肽粉、泰和乌鸡、水解乳清蛋白粉、抗性糊精(水溶性膳食纤维)、纯化水为原辅料,选择性添加淡水鱼蛋白肽或鱼胶原蛋白肽,添加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柠檬酸、柠檬酸钾、三氯蔗糖)、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磷酸肽、葡萄糖酸锌)、食品用香精,经酶解(所用的酶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配液、过滤、灌装、灭菌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初元牌复合肽营养饮品(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 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50S2020 2 GB/T 21004 地理标志产品 泰和乌鸡 GB/T 22729 海洋鱼低聚肽粉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316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年第1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海洋鱼低聚肽粉 应符合 GB/T 22729“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粉”下的规定。3.1.2 泰和乌鸡 来源应符合GB/T 21004的规定,宰杀加工后的检测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3.1.3 水解乳清蛋白粉 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3.1.4 酪蛋白磷酸肽 应符合 GB 31617 的规定。3.1.5 抗性糊精(水溶性膳食纤维)应符合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 年第 16 号)中相关的规定。3.1.6 淡水鱼蛋白肽、鱼胶原蛋白肽 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7 葡萄糖酸锌 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3.1.8 纯化水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9 麦芽糖醇 应符合 GB 28307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50S2020 3 3.1.10 柠檬酸 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11 柠檬酸钾 应符合GB 1886.74 的规定。3.1.12 三氯蔗糖 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3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 观 澄清液体,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将本品50mL,置于一洁净、干燥的无色透明烧杯中,目测其外观、色泽、杂质,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 色 泽 黄色 滋味、气味 味甜、酸,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低聚肽总量/(g/100mL)4.4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蛋白质/(g/100mL)6.09.0 GB 5009.5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9 GB/T 12143 pH值 4.56.8 GB 5009.237 锌/(mg/100mL)0.51.0 GB 5009.14 总砷(以As计)/(mg/L)0.2 GB 5009.11 铅(以Pb计)/(mg/L)0.2 GB 5009.12 铜(以Cu计)(mg/L)5.0 GB 5009.13 3-氯-1,2-丙二醇/(mg/L)1.0 GB 5009.191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50S2020 4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CFU/mL)5 0 0/25mL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 1 100 1000 GB 4789.10 菌落总数/(CFU/mL)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mL)20 GB 4789.15 酵母/(CFU/mL)20 GB 4789.1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4.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GB 1488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5及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批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低聚肽总量、可溶性固形物、pH 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YY 0050S2020 5 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