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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SL
0013
S-2021
江中食疗®红豆豆稀®米糊
2021
食疗
174
豆豆
米糊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江中食疗红豆豆稀(米糊)备案号:360176S-2021备案日期:2021年3月31日有效期至:2026年3月30日Q/JZSL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ZSL 0013S-20212021-03-25 发布2021-03-25 实施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1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2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代替了Q/JZSL 0013S2017 江中食疗红豆豆稀(米糊)。本标准与Q/JZSL 0013S201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优化了理化指标。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4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0.5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尧梅香、黄红卫、付玉梅、秦巧莉。本标准批准人:薛宇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3 江中食疗红豆豆稀(米糊)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中食疗红豆豆稀(米糊)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豆、大米为原料,选择性添加小米、玉米粉、玉米淀粉、白砂糖、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竹叶抗氧化物、食品用香精),经打粉、调浆、滚筒干燥、形成薄片、破碎、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江中食疗红豆豆稀(米糊)。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354 大米 GB 1886.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463 玉米粉 GB/T 11766 小米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4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竹叶抗氧化物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的规定。3.1.2 红豆 色泽正常,颗粒饱满,大小大致均匀,无虫蛀,无霉变,且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3 小米 应符合GB/T 11766的规定。3.1.4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1.5 玉米粉 应符合GB/T 10463的规定。3.1.6 玉米淀粉 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3.1.7 三氯蔗糖 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3.1.8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应符合GB 1886.230的规定。3.1.9 竹叶抗氧化物 应符合GB 30615的规定。3.1.10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5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片状或片状和粉状的混合物 取50g以上试样,置于一洁净、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鼻嗅其气味。冲调性检查:取本品加入温度约为80的开水冲调,边加水边搅拌,观察冲调性,使呈糊状,品尝调成糊状产品的滋味。色泽 呈浅红色、棕红色或本品应有的颜色,色泽基本均匀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冲调性 以适量 80的开水冲调均匀后可呈糊状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10.0 GB 5009.3 铅(以Pb计)/(mg/kg)0.4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g/kg)5.0 GB 5009.22 六六六/(mg/kg)0.1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1 GB/T 5009.19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量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 霉菌 5 2 50 102 GB 4789.15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2005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6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食品包装用)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7 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ZSL 0013S2021 8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江中食疗红豆豆稀(米糊),标准编号为:Q/JZSL 0013S-2021。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