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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L
0003
S-2021
酒味调料汁
2021
调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酒味调料汁备案号:360639S-2021备案日期:2021年9月6日有效期至:2026年9月5日Q/JLL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LL 0003S-20212021-07-15 发布2021-07-20 实施江西鲁乐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分类.2 4 要求.3 5 食品添加剂.5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5 7 检验规则.5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8 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调味品(食用盐、香辛料类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1.0 mg/kg标准。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鲁乐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苗、祝爱艳、罗晨煖、曹喜春、李雨露。本标准批准人:闫帅飞。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1 酒味调料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味调料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黄酒或白酒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酒精,选择添加食盐、谷氨酸钠(味精)、香辛料,选择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甘氨酸、黄原胶、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脱氢乙酸钠、日落黄、柠檬黄、红曲红、赤藓红、三氯蔗糖、安赛蜜、柠檬酸、六偏磷酸钠、食品用香精),先将盐、味精等原料加水进行搅拌,待完全溶解后加入其它原辅料混合、搅拌,再经灭菌或不灭菌、冷却或不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用于烹饪用的酒味调料汁(复合调味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1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2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5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安赛蜜 GB 255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31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T 1416 调味料酒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按主要原料的不同,将产品分为以下二类:3.1 发酵酒调料汁 以水、黄酒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酒精,选择添加食盐、谷氨酸钠(味精)、香辛料,选择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甘氨酸、黄原胶、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脱氢乙酸钠、日落黄、柠檬黄、红曲红、赤藓红、三氯蔗糖、安赛蜜、柠檬酸、六偏磷酸钠、食品用香精)制成的发酵酒调料汁(复合调味料)3.2 蒸馏酒调料汁 以水、白酒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酒精,添加食盐、谷氨酸钠(味精)制成蒸馏酒调料汁(复合调味料)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3.1.1 水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3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黄酒 应符合 GB2758 的规定。3.1.2 白酒 应符合 GB2757 的规定。3.1.2 食用酒精 应符合 GB31640 的规定。3.1.3 食盐 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4 白砂糖 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5 谷氨酸钠 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6 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6 焦糖色(普通法)应符合 GB 1886.64 的规定。3.1.7 甘氨酸 应符合 GB 25542 的规定。3.1.8 柠檬黄 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3.1.9 红曲红 应符合 GB 1886.181 的规定。3.1.10 柠檬酸 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11 六偏磷酸钠 应符合 GB 1886.4 的规定。3.1.12 黄原胶 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3.1.13 山梨酸钾 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14 苯甲酸钠 应符合 GB 1886.184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4 3.1.15 脱氢乙酸钠 应符合 GB 25547 的规定。3.1.16 三氯蔗糖 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7 日落黄 应符合 GB 6227.1 的规定。3.1.18 赤藓红 应符合 GB 6227.1 的规定。3.1.19 安赛蜜 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3.1.20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发酵酒调料汁 蒸馏酒调料汁 外观 流动液状,允许有少量沉淀物 流动液状,允许出现可逆性絮状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透明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棕红色或红褐色 无色 滋味及气味 滋味纯正,具有本品特有的醇香,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物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发酵酒调料汁 蒸馏酒调料汁 酒精度a/(20,vol)0.2-20 2-65 GB 5009.225 总酸(以乳酸计)/(g/L)8.0-SB/T 10416 中第 6.2 食盐(以 NaCL 计)/(g/L)20.0 GB 5009.44 铅(以 Pb 计)/(mg/kg)0.8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5 a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误差为1.0%vol。4.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2005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食盐、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7.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7.5 仲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L 0003S2021 6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