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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KJ
0003
S-2021
预制粉丸
2021
预制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预制粉丸备案号:360168S-2021备案日期:2021年3月24日有效期至:2026年3月23日Q/JKJ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KJ 0003S-20212020-11-23 发布2021-02-20 实施江西佳客佳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 Pb 计)为 0.4 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淀粉及淀粉制品”的“淀粉制品”项下铅限量(以 Pb 计)0.5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佳客佳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治耀。本标准批准人:黄治耀。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1 预制粉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粉丸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淀粉、魔芋粉和(或)魔芋精粉、水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植物油、鲜、冻畜禽肉、鸡蛋、豆制品、紫菜,海带,笋,香菇,莲藕,山药、辣椒、香辛料、食用盐、白砂糖、酿造酱油、味精等辅料,选择性添加食品添加剂(黄原胶、脱氢乙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酸钠、天然胡萝卜素、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醋酸酯淀粉、琥珀酸二钠(香料)、食用香精、碳酸钠、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部分经绞碎、腌制或不腌制、配料,再混合、成型、油炸或水煮、冷却、包装、冷冻、冻藏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预制粉丸(非即食)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 GB 255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2 GB 299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316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GB 299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94 魔芋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材料 3.1.1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2 魔芋粉 应符合NY/T 494的规定。3.1.3 魔芋精粉 应符合GB/T 18104的规定。3.1.4 食用淀粉 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3.1.5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1.6 鲜、冻畜禽肉 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3.1.7 鸡蛋 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3.1.8 豆制品 应符合GB 2712的规定。3.1.9 紫菜,海带,笋,香菇,莲藕,山药、辣椒 应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病虫害,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10 香辛料 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3.1.11 食用盐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3 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3.1.12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1.13 酿造酱油 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3.1.14 味精 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3.1.15 黄原胶 应符合GB 1886.41的规定。3.1.16 脱氢乙酸钠 应符合GB 25547的规定。3.1.17 呈味核苷酸二钠 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3.1.18 柠檬酸钠 应符合GB 1886.25的规定。3.1.19 天然胡萝卜素 应符合GB 31624的规定。3.1.20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应符合GB 29931的规定。3.1.21 醋酸酯淀粉 应符合GB 29925的规定。3.1.22 琥珀酸二钠 应符合GB 29939的规定。3.1.21 食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1.22 碳酸钠 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3.1.23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应符合GB 29932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4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形状完整,均匀一致,富有弹性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按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明的食用方法进行熟制后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80 GB 5009.3 铅(以Pb计)/(mg/kg)0.4 GB 5009.12 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5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厂3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GB 4806.7、GB 9683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在-10至-18条件下贮存,保质期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KJ 0003S2021 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预制粉丸,米标准编号为:Q/JKJ 0003S-2021。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