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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D
0004
S-2019
咖啡调糖
2019
咖啡
Q/JSD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JSD 0004S2019代替 Q/JSD 0004S-2016咖啡调糖2019 07 28 发布2019 08-28 实施佛山市佳事达糖制品有限公司发 布备案号:44060207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19日Q/JSD 0004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订。本标准代替 Q/JSD 0004S2016咖啡调糖(备案号:444364S-2016)。本标准与 Q/JSD 0004S201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按现行有效文本做了相应的修订;理化指标“总糖”调整为“蔗糖分、还原糖分”。本标准由佛山市佳事达糖制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佛山市佳事达糖制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瑞莲、钟楷伟、郭友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SD 0004S2013、Q/JSD 0004S2016。Q/JSD 0004S20191咖啡调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咖啡调糖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标签及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为主要原料,甘蔗糖蜜为辅料,经溶糖、过滤、结晶、烘干、包装工序制成的主要用于咖啡甜度调节的咖啡调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35887白砂糖试验方法QB/T 2684甘蔗糖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GB 13104 要求。3.1.2甘蔗糖蜜应符合 QB/T 2684 要求。3.1.3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要求。Q/JSD 0004S20192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金黄色,半透明,有光泽,无明显黑点滋味与气味产品或其水溶液具有本产品特有的香甜味,略带糖蜜味,无异味性状晶粒干燥松散,大小基本均匀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蔗糖分,g/100g99.6还原糖分,g/100g0.12干燥失重,g/100g0.10电导灰分,g/100g0.08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23.4生物指标螨:不得检出。3.5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净含量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应该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要求。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于明亮处观察性状及色泽。通过口品尝滋味。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烧杯中,加入适量蒸馏水并加以搅拌,使样品充分溶解,迎光观察有无杂质。Q/JSD 0004S201935.2理化指标5.2.1蔗糖分按GB/T 35887测定。5.2.2还原糖分按GB/T 35887测定。5.2.3干燥失重按GB/T 35887测定。5.2.4电导灰分按GB/T 35887测定。5.2.5总砷按GB 5009.11的规定。5.2.6铅按GB 5009.12测定。5.3生物指标螨按GB 13104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6.3出厂检验6.3.1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蔗糖分、还原糖分、干燥失重。6.3.2抽样方法和数量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其它项目检验应自包装完好的产品中按千分之一(以盒计)随机抽取,但不少于500g。Q/JSD 0004S201946.4型式检验6.4.1正常生产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改变原料供应商、产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2检验项目本标准第 3 章的全部项目。6.4.3抽样方法和数量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任何一批产品中抽样。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其它项目检验应自包装完好的产品中按千分之一(以盒计)随机抽取,但不少于500g。6.5判定规则6.5.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如有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5.2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与标签7.1标志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b)包装规格;c)数量;d)制造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e)符合 GB/T 191 的包装储运标志。7.2标签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第二章规定。在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产地;c)配料表;d)净含量;e)生产日期;f)保质期、贮存条件;g)制造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Q/JSD 0004S20195h)食品生产许可证号;i)产品标准号。8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1包装8.1.1产品用用食品级塑料袋热压封装,包装袋应符合 GB 4806.7 要求,封口应严密。8.1.2外包装用符合 GB/T 6543 要求的瓦楞纸箱。8.1.3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8.2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有蓬盖,无异味。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8.3贮存8.3.1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堆放要离地 10 cm 以上,堆码层数不超过 8 层。8.3.2防晒、防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8.3.3入库时应避免骤冷骤热,并根据先入先出的原则,依次调拔运出。8.4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及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