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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SP 0005 S-2022 菜籽油(浓香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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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SP 0005 S-2022 菜籽油浓香型 2022 菜籽油 浓香
江 苏 金 洲 粮 油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ZSP 0005S-2022 菜籽油(浓香型)2022-04-18 发布 2022-06-02 实施 江苏金洲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JZSP 代替 Q/JZSP 0005S-2018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0 8 1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6-0 1Q/JZSP 0005S-2022 I 前 言 本产品目前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检验、交货验收的依据。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Q/JZSP 0005S-2018菜籽油(浓香型)。与 Q/JZSP 0005S-2018 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对前言和范围进行了调整;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将“分类”修改为“分级”;调整表 1 的菜籽油(浓香型)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将“质量要求”修改为“技术要求”,并修订其内容;将检验方法对应到相应指标的表格中;调整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要求;修订标签;删除保质期要求。本标准贯彻执行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本标准中苯并(a)芘9 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油脂及其制品”苯并(a)芘10 g/kg 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金洲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宗敏、胡兴昌、王念念 本标准于 2015 年 8 月首次发布,于 2018 年 6 月进行第一次修订,于 2022 年 4 月进行第二次修订。J S Q BQ/JZSP 0005S-2022 1 菜籽油(浓香型)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菜籽油(浓香型)的分级、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及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产自国内非转基因油菜籽经炒制、压榨、水化脱胶、沉淀、过滤、包装等工艺,充氮气(或不充氮气),生产而成的菜籽油(浓香型),或以菜籽油(浓香型)为原料,充氮气(或不充氮气),经过滤、分装包装制成的菜籽油(浓香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 19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 J S Q BQ/JZSP 0005S-2022 2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2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 SN/T 1204 植物及其加工产品中转基因成分实时荧光 PCR 定性检验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级 菜籽油(浓香型)分为三级菜籽油(浓香型)和四级菜籽油(浓香型)两类。4 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及检验方法 菜籽油(浓香型)的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及检验方法见表 1,这些组成和参数表示了菜籽油(浓香型)的基本特性,当被用于真实性判定时,仅作参考使用。表 1 菜籽油(浓香型)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及检验方法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一般菜籽油 低芥酸菜籽油 相对密度(2020d)0.9100.920 0.9140.920 GB/T 5526 脂肪酸组成/%豆蔻酸(C14:0)ND0.2 ND0.2 GB 5009.168 棕榈酸(C16:0)1.56.0 2.57.0 棕榈一烯酸(C16:1)ND3.0 ND0.6 十七烷酸(C17:0)ND0.1 ND0.3 十七碳一烯酸(C17:1)ND0.1 ND0.3 硬脂酸(C18:0)0.53.1 0.83.0 油 酸(C18:1)8.065.0 51.070.0 亚油酸(C18:2)9.530.0 15.030.0 亚麻酸(C18:3)5.013.0 5.014.0 花生酸(C20:0)ND3.0 0.21.2 花生一烯酸(C20:1)3.015.0 0.14.3 花生二烯酸(C20:2)ND1.0 ND0.1 山嵛酸(C22:0)ND2.0 ND0.6 芥酸(C22:1)3.060.0 ND3.0 二十二碳二烯酸(C22:2)ND2.0 ND0.6 木焦油酸(C24:0)ND2.0 ND0.3 二十四碳一烯酸(C24:1)ND3.0 ND0.4 注:ND 表示未检出,定义为 0.05 J S Q BQ/JZSP 0005S-2022 3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非转基因油菜籽:采购产自国内非转基因油菜籽,经 SN/T 1204 检测,转基因成分不得检出,且应符合 GB 19641 的规定。5.1.2 菜籽油(浓香型)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5.1.3 食品添加剂氮气应符合 GB 29202 的规定。5.2 菜籽油(浓香型)感官指标及检验方法 菜籽油(浓香型)感官指标及检验方法见表 2。表 2 菜籽油(浓香型)感官指标及检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三级 四级 色泽 具有菜籽油(浓香型)正常色泽(淡黄色至棕褐色)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与状态。状态 具有菜籽油(浓香型)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气味、滋味 具有浓郁的菜籽油焦香味 GB/T 5525 5.3 菜籽油(浓香型)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菜籽油(浓香型)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见表 3。表 3 菜籽油(浓香型)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三级 四级 水分及挥发物/%0.18 0.2 GB 5009.236 酸价(KOH)/(mg/g)3.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g/100g)0.25 GB 5009.227 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 GB 5009.262 注 1:过氧化值的单位换算:当以 g/100g 表示时,如:5.0 mmol/kg5.0/39.4 g/100g0.13 g/100g。注 2: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 10mg/kg 时,视为未检出。5.4 食品安全指标及检验方法 菜籽油(浓香型)食品安全指标及检验方法见表 4。表 4 菜籽油(浓香型)食品安全指标及检验方法 J S Q BQ/JZSP 0005S-2022 4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三级 四级 铅(Pb)/(mg/kg)0.1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0.1 GB 5009.11 黄曲霉毒素 B1/(g/kg)10 GB 5009.22 苯并()芘/(g/kg)9 GB 5009.27 农药残留 按 GB 2763 的规定执行 食品添加剂 按 GB 2760 的规定执行 5.5 净含量及检验方法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8955 和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扦样 菜籽油(浓香型)扦样方法按照 GB/T 5524 的要求执行。6.2 出厂检验 6.2.1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6.2.2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 2、表 3 的规定检验:色泽、状态、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第 4 章和第 5 章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6.3.2 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6.4 判定规则 6.4.1 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6.4.2 产品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出厂检验项目规定值时,判定为不符合该等级的产品。7 标签 7.1 预包装产品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J S Q BQ/JZSP 0005S-2022 5 7.2 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和要求。8 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 8.1 包装 应符合 GB/T 17374 的规定。8.2 储存 应储存在卫生、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开有异常气味的物品。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使用装运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8.4 销售 预包装的菜籽油(浓香型)在零售终端不得脱离原包装散装销售。J S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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