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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FL
0005
S-2019
鹿鞭蜜膏
2019
Q/JLFL0005S-2019221394S-2019201905222022 05 21*Q/JLFL备案号:22139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5 月 21 日吉林省富鳌鹿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FL0005S-2019鹿鞭蜜膏2019-05-06 发布2019-05-06 实施吉林省富鳌鹿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FL0005S-20191鹿鞭蜜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将蜂蜜、鹿鞭、红糖、枸杞、桑椹、甘草、山药、山楂、黄精、人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经过原料预处理、切片、粉碎或不粉碎、蒸煮或不蒸煮、浓缩、混合、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鹿鞭蜜膏,属于蜂蜜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验计划GB/T 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 18672枸杞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0351地理标志产品 怀山药Q/JLFL0005S-20192GB/T 21302包装复合膜、袋通则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572桑椹(桑果)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GB/T 35885红糖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NY 317鹿副产品NY 318人参制品QB/T 4594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一部 甘草、山楂、黄精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第 17 号公告)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3.1.2鹿鞭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3.1.3甘草、山楂、黄精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版一部的规定。3.1.4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5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6山药应符合 GB/T 20351 的规定。3.1.7蜂蜜应符和 GB 14963 的规定。3.1.8桑椹应符合 GB/T 29572 的规定。3.1.9人参应符合(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并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本品中人参添加量为 3 克/100 克。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棕色或黑棕色将供试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用鼻嗅鉴别气味,用口品尝其滋味。滋、气味具有鹿产品及蜂蜜的滋、气味,无异嗅、无异味组织状态1.固态近圆形,大小一致,无裂纹,表面光洁2 粘稠的半流体状,膏体细腻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JLFL0005S-2019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03NY 318 附录 B水分,%固态膏为 15%;流体膏为 75%GB 5009.3果糖和葡萄糖,g/100g60GB 5009.8蔗糖,g/100g5GB 5009.8锌(Zn),(mg/kg)25GB 5009.14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0.3GB 4789.3霉菌,CFU/g200GB 4789.15嗜渗酵母计数,CFU/g200GB 14963附录A沙门氏菌0/25gGB 4789.4志贺氏菌0/25gGB 4789.5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 4789.10第二法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标签为出厂检验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为不定期抽检。Q/JLFL0005S-20194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按GB/T 2828.1 和GB/T 2829 规定方法进行抽样。按表6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本,样本以盒或瓶为单位。抽样方法:在生产线或成品仓库随机抽取样品。在抽取件数中任意取 3 箱,每箱不低于 2 盒,混匀,从其中取 1/3 用于微生物检验检验,1/3 用于理化检验,1/3 用于留样被查。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抽样数量每批生产包装件数(基本包装箱)抽样件数(基本包装箱)200(含 200 以下)3201-8004801-180051800 以上6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鹿鞭蜜膏配料表:蜂蜜、鹿鞭、红糖、枸杞、桑椹、甘草、山药、山楂、黄精、人参(人工种植 4 年生或 5年生)产品类别:蜂蜜制品类Q/JLFL0005S-20195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需要而定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生产企业:吉林省富鳌鹿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梅花鹿产业经济开发区)永新路 5 号产地:吉林省长春市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底部保 质 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阴凉干燥处存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FL0005S-2019其它需要标注的内容:最大食用限量:人参食用量为3 克/天,本品中人参添加量为 3 克/100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萝卜同时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931 千焦11%蛋白质2.0 克3%脂肪2.1 克4%碳水化合物48.2 克16%钠69 毫克3%8包装产品包装符合 GB 4806.7、QB/T 4594 的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