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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CH 0015 S-2021 鹿茸血肽饮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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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CH 0015 S-2021 鹿茸血肽饮液 2021 鹿茸 血肽饮液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CHQ/JLCH0015S-2021鹿茸血肽饮液2021-09-16 发布2021-09-26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程禾鹿产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程禾鹿产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LCH0015S-2021224043S-20212021 11152024 1114Q/JLCH0015S-20211鹿茸血肽饮液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益智仁、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山药、枸杞原浆、肉桂、柞蚕蛹、大枣、甘草、黄精、牛磺酸、鹿茸血、鹿鞭、茶叶茶氨酸为原料、添加山梨糖醇、山梨酸钾、DL-苹果酸、黄原胶、三氯蔗糖等辅料,经过预处理、提取、酶解、过滤、浓缩、混合、调配、灭菌、灌装、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鹿茸血肽饮液。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GB 1886.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E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Q/JLCH0015S-20212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添加剂 烟酸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T 27658蓝莓GB/T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LY/T 2135-2018石榴质量等级BB/T 0034铝防伪瓶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 2142碳酸饮料玻璃瓶NY317鹿副产品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DB23/T 914柞蚕蛹质量中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益智仁、山药、枸杞、肉桂、大枣、甘草、黄精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监督函(2012)8 号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生部公告关于批准茶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等的公告(2014年第15号)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益智仁、山药、枸杞、肉桂、大枣、甘草、黄精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2 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本品每 100g 产品中,添加人参3.0g,人参日食用量3.0g/天。3.1.3 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3.1.4 鹿茸血粉应符合卫监督函(2012)8 号的规定。3.1.5 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3.1.6 鹿鞭应符合 NY317 的规定。3.1.7 柞蚕蛹应符合 DB23/T 914 的规定。3.1.8 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9 茶叶茶氨酸应符合关于批准茶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等的公告(2014 年第 15 号)的规定。本品每 100g 产品中,添加茶叶茶氨酸1.0g,茶叶茶氨酸食用量0.4g/天。3.1.10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1886.39 的规定。3.1.11 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3.1.12 三氯糖苷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3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1886.39 的规定。3.1.14 红葡萄应符合 NY/T 3103 的规定。Q/JLCH0015S-202133.1.15 石榴 LY/T 2135 的规定。3.1.16 黑加仑提取物应符合 T/CCCMHPIE 1.29 的规定。3.1.17 蓝莓应符合 GB/T 27658 的规定。3.1.18 葡萄籽提取物 T/ZZ 1858 的规定。3.1.19 三氯糖苷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橙黄色或棕黄色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检样品于无色透明、洁净、干燥的100ml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在室温下,嗅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呈均匀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GB/T 1214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5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JLCH0015S-20214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山梨糖醇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苹果酸调节酸度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三氯蔗糖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山梨酸钾防腐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3.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食品营养强化剂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 200ml,不少于 15 个独立包装。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牛磺酸0.4g/kg 0.6g/kg0.5g/kgGB 5009.169Q/JLCH0015S-20215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鹿茸血肽饮液配料表:水、益智仁、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山药、枸杞原浆、肉桂、柞蚕蛹、大枣、甘草、黄精、牛磺酸、鹿茸血粉、鹿鞭、茶叶茶氨酸为原料、添加山梨糖醇、山梨酸钾、DL-苹果酸、黄原胶、三氯蔗糖、山梨糖醇、DL-苹果酸、山梨酸钾、三氯蔗糖。净含量/规格:30ml(或根据市场要求)生产企业:吉林程禾鹿产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北环路以南梅花鹿产业园长双鹿业集团综合办公楼四楼办公室联系方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至: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避免阳光直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CH0015S注意事项:若有少量沉淀,属于正常现象,请放心使用。食用方法:直接饮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不宜饮用。其他需要标识的内容:本品每 100g 产品中,添加茶叶茶氨酸1.0g,茶叶茶氨酸日食用量0.4g/天。本品每 100g 产品中,添加人参3.0g,人参日食用量3.0g/天。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ml(毫升)NRV%能量231 千焦(kJ)1%蛋白质1.7 克(g)32%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11.9 克(g)4%钠0m 毫克(mg)0%牛磺酸50mg(毫克)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Q/JLCH0015S-20216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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