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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XBF
0004
S-2020
液态复合调味料
2020
液态
复合
调味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液态复合调味料备案号:361029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2月23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2日Q/JXBF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XBF 0004S-20202020-11-15 发布2020-12-01 实施江西博发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BF 0004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BF 0004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8 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调味品(食用盐、香辛料类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1.0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博发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国婧。本标准批准人:戴华光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BF 0004S2020 1 液态复合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复合调味料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食用盐、味精、食用植物油、白砂糖、调味油、葡萄糖、麦芽糊精为原辅料,选择性添加鸡汁调味料、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用淀粉、脱水大蒜、姜粉、花椒粉、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黄原胶、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经调配、杀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类液态复合调味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肌苷酸二钠 GB 1886.1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8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BF 0004S2020 2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NY/T 2111 绿色食品 调味油 SB/T 10338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 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 SB/T 10458 鸡汁调味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2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3.1.3 味精 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3.1.4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1.5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1.6 调味油 应符合NY/T 2111的规定。3.1.7 葡萄糖 应符合GB/T 20880的规定。3.1.8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3.1.9 鸡汁调味料 应符合SB/T 10458的规定。3.1.10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 应符合SB 10338的规定。3.1.11 食用淀粉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BF 0004S2020 3 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3.1.12 脱水大蒜、姜粉、花椒粉 应符合GH/T 1194的规定。3.1.13 辣椒油树脂 应符合GB 28314的规定。3.1.14 5-肌苷酸二钠 应符合GB 1886.97的规定。3.1.15 5-鸟苷酸二钠 应符合GB 1886.97的规定。3.1.16 黄原胶 应符合GB 1886.41的规定。3.1.17 山梨酸钾 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3.1.18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浓稠状或乳状液体,允许有微量聚集物或沉淀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淡黄色或浅红色或褐色 滋味及气味 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食盐(以Nacl计)/(g/100g)12.0 GB 5009.44 总氮(以N计)/(g/100g)0.2 SB/T 10371 氨基酸态氮(以N计)/(g/100g)0.1 GB 5009.235 可溶性固形物/(g/100g)5 GB/T 10786 铅(以 Pb 计)/(mg/kg)0.8 GB 5009.12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BF 0004S2020 4 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食盐、氨基酸态氮、可溶性固形物、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BF 0004S2020 5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 9683、GB/T 28118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8个月。_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液态复合调味料,标准编号为:Q/JXBF 0004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废止。江西博发食品有限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