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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KM 0067 S-2021 吉益™山药莲子颗粒固体饮料 2021 吉益 8482 山药 莲子 颗粒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JKMQ/JKM0067S-2021吉益山药莲子颗粒(固体饮料)2021-05-11 发布2021-05-11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 林 开 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吉林开曼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KM0067S-2021221820S-20212021 08102024 0809Q/JKM0067S-20211前言1.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2.本标准由吉林开曼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3.本标准适用于吉林开曼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Q/JKM0067S-20212吉益山药莲子颗粒(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山药、莲子、黄精、人参(人工种植五年)、茯苓、龙眼肉、橘皮、甘草、砂仁、香菇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称量、提取、浓缩、干燥、粉碎,辅以食用淀粉、麦芽糊精、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混合、制粒、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类吉益山药莲子颗粒(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里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JKM0067S-20213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山药、莲子、黄精、人参(人工种植五年)、茯苓、龙眼肉、橘皮、甘草、砂仁、香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2食用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3.1.3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4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5饮用水应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嗅其气味、尝其滋味组织形态颗粒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8.0GB 5009.3人参总皂苷(以干燥品计),%0.06GB/T 19506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JKM0067S-20214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9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山梨酸钾防腐剂0.5g/kg0.5g/kgGB 5009.28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Q/JKM0067S-20215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抽取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个包装,随机抽取 18 瓶,其中 5 瓶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4 瓶用于理化指标检验,9 瓶留样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吉益山药莲子颗粒(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山药、莲子、黄精、人参(人工种植五年)、茯苓、龙眼肉、橘皮、甘草、砂仁、香菇、食用淀粉、麦芽糊精、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净含量/规格:以实际生产产品规格而定生产企业:吉林开曼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外街 3 号楼 5 层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喷码处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通风、干燥、阴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10845003产品标准代号:Q/JKM0067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1.食用限量:本品人参添加量为 3.0g/100g,食用量3 克/天。2.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141 千焦14%蛋白质0.6 克1%脂肪0.5 克1%碳水化合物65.4 克22%钠44 毫克2%Q/JKM0067S-20216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贮存和运输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混存。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产品保质期不超过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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