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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MJ
0008
S-2019
涂氏红酥肉
2019
Q/LHMJ 龙 海 市 茂 记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LHMJ 0008S2019 涂氏红酥肉 2019-02-10 发布 2019-03-10 实施 龙海市茂记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LHMJ 0008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固形物含量、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总砷、镉、铬、锡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制定,其中锡的限量严于GB 2762,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订,微生物指标执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本标准由龙海市茂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龙海市茂记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贵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MJ 0008S2019 1 涂氏红酥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氏红酥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肉为主要原料,以荸荠(马蹄)、笋干、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食用植物油、香辛料、淀粉、酱油、饮用水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修整处理、绞肉、拌料、成型、冷冻、切片、油炸、包装、密封、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涂氏红酥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7 白砂糖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MJ 0008S2019 2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186 酿造酱油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DB35/T 735 闽笋干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4594 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材料要求 3.1.1 鲜(冻)猪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3.1.2 荸荠(马蹄):应无污染、无霉烂、无病虫害,并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3 笋干:应符合 DB35/T 735 的规定。3.1.4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5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6 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7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8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9 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3.1.10 酱油:应符合 GB/T 18186 的规定。3.1.11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正常 组 织 形 态 肉呈片装、形态较完整,组织软硬适度。复水笋干呈不规则状,无粗老纤维感 滋 气 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MJ 0008S2019 3 3.3 理化指标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固形物含量(含熔化油)含量,%85 氯化物(以 NaCl 计),%5.0 铅(以 Pb 计),mg/kg 0.5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镉(以 Cd 计),mg/kg 0.1 铬(以Cr计),mg/kg 1.0 锡(以 Sn 计),mg/kg 250 a 仅限于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产品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3.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8950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固形物含量:按 GB/T 10786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 氯化物:按 GB 5009.4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4 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5 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4.6 铬: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测定。4.7 锡: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测定。4.8 微生物检验: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测定。4.9 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MJ 0008S2019 4 5 检验规则 按 QB/T 1006 的规定执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固形物含量、氯化物、商业无菌。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内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6.2 包装 内包装采用塑料成型容器、金属容器、玻璃瓶或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塑料成型容器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金属容器应符合 GB 4806.9 的要求,玻璃瓶应符合 QB/T 4594 的要求,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确保无泄漏。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6.4 贮存 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7 保质期 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