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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FY
0002
S-2020
速食紫菜汤料
2020
速食
紫菜
汤料
Q/JJFY 晋 江 福 衍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JFY 0002S2020 速食紫菜汤料 2020-12-29 发布 2021-01-28 实施 晋 江 福 衍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发 布Q/JJFY 0002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份: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本标准由晋江福衍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晋江福衍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春苗。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ZJ 0002S2020 3 速食紫菜汤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食紫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和保质期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紫菜包、配以调味料包和食用调味油包,需混合经沸水冲泡后食用的非即食速食紫 菜汤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ZJ 0002S2020 4 GB 209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23183 辣椒粉 GB/T 23597 干紫菜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H/T 1194 大蒜 NY/T 744 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 NY/T 957 番茄粉 NY/T 959 脱水蔬菜 根菜类 NY/T 960 脱水蔬菜 叶菜类 NY/T 1071 洋葱 NY/T 1193 姜 NY/T 1393 脱水蔬菜 茄果类 SB/T 10371-2003 鸡精调味料 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 SB/T 10484 菇精调味料 SB/T 10485 海鲜粉调味料 SB/T 10526 排骨粉调味料 SC/T 3205 虾皮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术语和定义 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紫菜包 以干紫菜为原料,以脱水蔬菜和(或)虾皮为辅料,经处理、混合、烘干、包装而成的紫菜包。3.2 调味料包 以食用盐、食用玉米淀粉、白砂糖、味精、香辛料中几种为原料,以海鲜粉调味料、排骨粉调味料、鸡粉调味料、菇精调味料、番茄粉、蛋黄粉、辣椒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为辅料,经前 处理、粉碎(或不粉碎)、混合、搅拌、烘干、调配、包装而成的调味料包。3.3 调味料包 以食用植物油为原料,以洋葱、葱、大蒜、姜中一种或几种为辅料,经油炸、冷却、过滤、包装而 成的食用调味油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ZJ 0002S2020 5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材料要求 4.1.1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4.1.2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4.1.3 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要求。4.1.4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4.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1.6 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要求。4.1.7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2729.1 及 GB/T 15691 的要求。4.1.8 辣椒粉应符合 GB/T 23183 的要求。4.1.9 干紫菜应符合 GB/T 23597 的要求。4.1.10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4.1.11 番茄粉应符合 NY/T 957 的要求。4.1.12 脱水蔬菜应符合 NY/T 959、NY/T 960、NY/T 1393 的要求。4.1.13 洋葱应符合 NY/T 1071 的要求。4.1.14 姜应符合 NY/T 1193 的要求。4.1.15 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要求。4.1.16 大蒜应符合 GH/T 1194 的要求。4.1.17 葱应符合 NY/T 744 的要求。4.1.18 鸡粉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415 的要求。4.1.19 菇精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484 的要求。4.1.20 海鲜粉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485 的要求。4.1.21 排骨粉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526 的要求。4.1.22 虾皮应符合 SC/T 3205 的要求。4.1.23 蛋黄粉的质量安全、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 要求。4.1.24 外购调味料包、外购食用调味油包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国家 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ZJ 0002S2020 6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紫菜包 调味料包 食用调味油包 色 泽 呈紫黑色或褐绿色,无红变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 呈小颗粒状或粉状,干燥疏松,无明显结块,无霉变 呈液体状,具有该产品应有的透明度,允许微浊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霉味,无异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霉味,无异味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气味,香味纯正,味道新鲜,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杂质 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外来杂质 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外来杂质 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紫菜包 调味料包 食用调味油包 水分/(g/100 g)14.0 14.0-水分及挥发物/(g/100 g)-1.0 氯化物(以 NaCl 计)/(g/100 g)-30-总氮(以 N 计)/(g/100 g)-0.1-谷氨酸钠/(g/100 g)-0.5-酸价(KOH)/(mg/g)-3 过氧化值/(g/100g)-0.25 总砷(以 As 计)/(mg/kg)-0.5 0.1 铅(以 Pb 计)/(mg/kg)1.0 1.0 0.1 苯并(a)芘/(g/kg)-10.0 黄曲霉毒素 B1a/(g/kg)-5.0 10.0 六六六/(mg/kg)0.1-滴滴涕/(mg/kg)0.5-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4.4 食品添加剂 4.1.1 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1.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20941 和 GB 1488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ZJ 0002S2020 7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将紫菜包和调味料包试样分别摊于不同的白搪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分别观察二 者的色泽、形态、杂质,嗅其香味,并取少许放于舌尖,品尝其滋味。食用调味油包试样置于烧杯中混 匀,油层高度不得小于5mm,在室温下先对着自然光观察,然后再置于白色背景前借其反射光线观察并 描述其色泽、形态、杂质;将油包试样倒入150mL 烧杯中,置于水浴上,加热至50用玻璃棒迅速搅拌,嗅其气味,并蘸取少许试样,辨尝其滋味品打开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 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并品尝滋味。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水分及其挥发物 按GB 5009.236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氯化物 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总氮 按SB/T 10371-2003中5.2.5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谷氨酸钠 按SB/T 10371-2003中5.2.1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酸价 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9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10 苯并(a)芘 按GB 5009.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11 黄曲霉毒素 B 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2.12 六六六、滴滴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ZJ 0002S2020 8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1 组批规则 以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工艺条件的产品为一批次,批量及样品以包为单位。6.2 抽样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法,每批产品在500箱以下(含500箱)时,抽取3箱,每批产品在500箱以上时,每增 加100箱(含不足100箱),增加抽取1箱。每箱均抽取5大包样品。其中10大包样品用于检测感官要求、净含量、理化指标及微生物限量,其余样品备检。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紫菜包为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调味料包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氯化物;食用调味油包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其余项目作不定期抽检。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 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