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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FSTC 0004 S-2021 双皮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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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FSTC 0004 S-2021 双皮奶 2021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LFSTCQ/LFSTC 0004S-2021双皮奶2021-05-10 发布2021-06-10 实施博博罗罗县县浮浮仙仙罗罗浮浮山山特特产产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130083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7月0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LFSTC 0004S-20211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而编写的。本标准由博罗县浮仙罗浮山特产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博罗县浮仙罗浮山特产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庆标。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LFSTC 0004S-20211双皮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双皮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白砂糖、乳粉、魔芋粉、食品添加剂(卡拉胶、羧甲基纤维素钠、结冷胶、柠檬酸钾、氯化钾)、麦芽糊精为原料经原料验收、预处理、配料、搅拌、蒸煮、灌装、杀菌、冷却、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双皮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钾GB 1886.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GB 1886.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T 14251镀锡薄钢板圆形罐头容器技术条件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192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Q/LFSTC 0004S-20212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55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GB 255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 494魔芋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最包装商品计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2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GB 13104的规定。3.1.3 乳粉应符合GB 19644的规定。3.1.4 魔芋粉应符合NY/T 494的规定。3.1.5 卡拉胶应符合GB 1886.169的规定。3.1.6 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 1886.232的规定。3.1.7 结冷胶应符合GB 25535的规定。3.1.8 柠檬酸钾应符合GB 1886.74的规定。3.1.9 氯化钾应符合GB 25585的规定。3.1.10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3.1.11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乳白色取至少 50mL 的被检测样品置于一无色透明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用温水漱口后品尝,滋味和气味应符合要求。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香味及滋味、无异味。状态具有该产品相应的性状、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蛋白质,g/100g0.9铅(以Pb计),mg/kg0.2锡(以Sn计)a,mg/kg250黄曲霉毒素M1,g/kg0.5a仅适用于镀锡包装罐包装的产品。Q/LFSTC 0004S-20213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大肠菌群5210 CFU/g100 CFU/g菌落总数521000 CFU/g10000 CFU/g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 000 CFU/g霉菌20 CFU/g酵母20 CFU/g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3.6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按照GB 1929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5.2.1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锡按GB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黄曲霉毒素M1按GB 5009.24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5.3.2霉菌和酵母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5.3.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10平板计数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Q/LFSTC 0004S-202145.3.4 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辅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出厂检验6.3.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出具质检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蛋白质、标签为每批必检项目。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3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5抽样方法及数量样品应从仓库成品库中随机抽样.每批1万瓶(盒、罐)以下抽样12瓶(盒、罐),每增加5000瓶(盒、罐)抽样增加2瓶(盒、罐),当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不合格品增加时,应加倍取样。其中 净含量抽样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6.6.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可复检:6.6.3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6.5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复检后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7.1.1图形标志成符合GB/T 191的要求7.1.2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7.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包装罐应符合符合GB/T 14251 的要求,塑料杯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利乐包装应符合GB/T 18192的要求,复合袋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外包装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7.3运输7.3.1运输工汽成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承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Q/LFSTC 0004S-202157.4贮存本品应存放于干燥、防潮、防晒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毐、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储存时货物离地面20cm,离垴面50cm。符合本标准储运条件下,常温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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