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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L 0004 S-2021 复合钙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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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L 0004 S-2021 复合钙固体饮料 2021 复合 固体 饮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复合钙固体饮料备案号:360021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月8日有效期至:2026年1月7日Q/JYL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YL 0004S-20212020-12-02 发布2020-12-02 实施江西洋龙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代替了Q/JYL 0004S-2018复合钙固体饮料。本标准与Q/JYL 0004S-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铅限量铅(以Pb计)为0.8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项下的“固体饮料类”铅限量(以Pb计)1.0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洋龙医药生物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罗为、张涛显、王东菊。本标准批准人:张何宽。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1 复合钙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钙固体饮料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牡蛎(煅)、鸡内金(炒)、大枣、山药、茯苓、莲子、黑芝麻、陈皮、甘草、山楂、白砂糖、玉米淀粉为原、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亚硫酸铵法)、食用香精),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碳酸钙、乳酸钙、葡萄糖酸钙、酪蛋白磷酸肽),经水提取、浓缩、混合、制粒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复合钙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10004 包装用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2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5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香精 GB 316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牡蛎(煅)、鸡内金(炒)、大枣、山药、茯苓、莲子、黑芝麻、陈皮、甘草、山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2 乳酸钙 应符合GB 1886.21的规定。3.1.3 葡萄糖酸钙 应符合GB 15571 的规定。3.1.4 酪蛋白磷酸肽 应符合GB31617的规定。3.1.5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 的规定。3.1.6 玉米淀粉 应符合GB/T 8885 的规定。3.1.7 焦糖色 应符合GB 1886.64 的规定。3.1.8 食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 的规定。3.1.9 碳酸钙 应符合GB 1886.214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3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颗粒状,允许存在少许粉末 取本品适量倒入洁净、干燥、透明的容器中,目测其性状、色泽、杂质;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加本品约5g 放入透明的烧杯中,用 50mL 温开水进行冲调,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色泽 淡黄色 滋味及气味 甘甜,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6.5 GB 5009.3 总糖/(以葡萄糖计)%65.0 GB 5009.8 钙(以Ca计 mg/kg)250010000 GB 5009.92 铅(以Pb计)/(mg/kg)0.8 GB 5009.12 六六六/(mg/kg)0.05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05 GB/T 5009.19 展青霉素/(u g/kg)50 GB 5009.185 其他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菌落总数/(cfu/g)5 2 103 5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5 2 10 102 GB 4789.3 霉菌/(cfu/g)50 GB 4789.1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4 4.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GB 14880及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T 21302、GB/T 10004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5 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_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YL 0004S-2021 6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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